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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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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翟怀宇先生、王立军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化民先生、邴正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载于 2021 年 8 月 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陈继忠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监事陈波先生、陈亚春先生、杨林先生分别委托监事赵凤利先生、赵凤利先生、张秀影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号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高新技术研发、中试车间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亚泰医药产业园B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资产和“亚泰医药产业园D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全部资产转让给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亚泰医药产业园B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21,133,367.63元、“亚泰医药产业园D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7,105,714.62元分别永久性补充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结项,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与本次结项的剩余资金合计810,662,575.31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018,147,410.70元(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因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包含尚未扣除的其它发行费用),公司及其项目子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2,076,873,243.08 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己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80,151.16万元),公司转让募投项目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8,239,082.25元,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10,662,575.3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75,774,900.6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6月18日,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4月8日,公司将 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的情况

  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和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结项,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与本次结项的剩余资金合计810,662,575.31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五、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9日批准报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本数不包括转让募投项目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和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注3:经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高新技术研发、中试车间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亚泰医药产业园B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资产和“亚泰医药产业园D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全部资产,分别以人民币2,286,127,600.00元、324,626,135.84元和394,803,982.71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转让,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和预期效益不适用。

  注4:未达预计效益的原因:该项目完工达产时间较短,同时由于原燃材料等成本价格大幅上涨、市场需求降低等原因,产品销量较预计减少。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4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7日

  至2021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7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4-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1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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