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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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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1-05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1-05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1-05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1-05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21号文核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247,644,935股,发行价格为1.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247,644,935.00元,在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240,644,935.00元,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武侯支行开设的22821101040026547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644,935.00元,扣除公司保荐承销费及本次发行会计师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合计人民币9,144,517.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500,41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4-0002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元

  ■

  注:按照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0年12月22日全额转入公司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武侯支行22821101040026547银行账户存放的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5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武侯支行(监管银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上述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三、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20年12月22日全额转入了公司控股子公司账户一次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T华塑 公告编号:2021-05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各位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至2021年8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8月20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峰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5号麦田中心1504室

  邮编:610041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15至2021年8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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