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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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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悦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需要,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或“债权人1)”、河南省金博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博大”或“债权人2”,与债权人1统称“债权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沛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沛都”)、安徽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都”)、合肥悦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悦郡”或“债务人1”)、合肥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永都”或“债务人2”,与债务人1统称“债务人”)签订了配套合作协议,债权人向债务人总计投入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就合作协议项下,债权人受让安徽盛都持有合肥永都5%的股权,受让安徽沛都持有合肥悦郡5%的股权并分别向合肥永都、合肥悦郡提供借款。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债务人1和债务人2的部分股权分别质押于债权人,具体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执行。本次对外担保对应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安徽沛都之小股东浙江自贸区淇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恒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盛都之小股东宁波宸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就间接持有债务人1、债务人2的股权比例部分向公司提供了相应的信用反担保。

  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其中授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0亿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47、临2021-052及临2021-061号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1)信用保证担保,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信用保证担保;2)股权质押担保,安徽沛都将持有合肥悦郡95%的股权质押于信达投资,安徽盛都将持有合肥永都95%的股权质押于信达投资。

  2、信用保证期间以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于主合同项下义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含债务提前到期;存在债权分笔到期的,以最晚一笔债权期限到期为准)后三年止。

  3、本次对外担保的范围为包括主债权本金、相应利息等,具体依照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协议及配套协议执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的融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6.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7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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