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的通知,获悉李新生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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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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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备查文件:
1、《客户成交单》;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