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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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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1.36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39,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5956%,最高成交价为13.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5,080,50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应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1 年 8 月 5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PP等原材料。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四、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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