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7月26日起对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扩位简称“纳指ETF”,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赎结算模式进行调整,并对《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此外,基金合同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根据法律法规作了必要的更新。
一、申赎结算模式调整
本基金拟对申赎结算模式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
1、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简称RTGS)模式。投资人T日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投资人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
2、根据本基金现行适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赎处理规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或卖出。
二、申购赎回业务安排
本基金于2021年7月23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并于2021年7月26日起恢复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将更新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并将按规定在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
四、其他事项
1、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业务安排,避免因暂停申购赎回带来不便。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1、《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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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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