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新增侧袋机制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基金范围
华融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系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相关约定增加侧袋机制,主要包括侧袋机制和特定资产的释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等安排。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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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同步修改。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修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根据修改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将更新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r-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敬请投资人关注。
2、本公告仅对本次法律文件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r-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78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