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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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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五)支付方式

  国创资本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当代文体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当代文体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本协议确定的认购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当代文体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方始生效:

  1、当代文体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事宜;

  2、当代文体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事宜;

  3、当代文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国创资本,国创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本次控制权变更实施完成后,国创资本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作为武汉市国资委全资下属企业,国创资本将能凭借深厚的区域性资源优势和强大的资本资金实力,为公司引进更多的战略及业务资源,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同时也可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760,004,209股。当代集团及新星汉宜持有公司148,746,724股,持股比例19.57%。根据《合作协议》,各方同意,在国创资本所持有的当代文体股份比例比当代集团及新星汉宜合计持有的当代文体股份比例高5%时,当代集团、新星汉宜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国创资本将无受托表决权,持有上市公司186,746,935股,持股比例为24.57%。国创资本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能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因疫情影响增加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如因经营需求,需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根据国创资本通过与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国创资本将提议变更公司章程,将公司的董事人数变更为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国创资本将推荐四名非独立董事、一名独立董事。

  国创资本将保持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的正常公司治理机制,不干涉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各项业务平稳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非公开发行能否最终通过各方审批以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发表了认可意见,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八、公告前12个月内国创资本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创资本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公司与国创资本签订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当代文体”)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2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620,092.10元,本次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假设以发行股份175,385,586股进行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4,618,623股增至760,004,209股。

  4、根据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614.95万元、-193,562.56万元。假设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0年相比持平;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亏损较2020年减少50%;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0元(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公司2019年度累计回购股份152.55万股,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回购股份暂未使用,假设2021年公司不使用亦不注销上述回购股份。

  7、假设本次发行在本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8、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完成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注2:总股本指实收资本,包括库存股。

  注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2月完成。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公司将利用此次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机遇保持日常经营稳定、提升盈利能力。但在公司总股本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盈利水平可能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时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50,620,092.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缓解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压力,有助于提升资本实力以及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费用,降低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供更多的流动性支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影视+体育”双主业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全球文化产业整合运营平台”,坚持影视“精品剧”的制作思路,加大精品影视剧的投入,拓展以精品内容为核心的可变现空间。体育业务方面强化核心资源的获取能力,挖掘终端付费客户市场的潜在价值,提升资源变现能力。通过以上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回报股东的能力。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分配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董事会已制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公司将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公司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3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

  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不包括认购对象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20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易仁涛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 号)

  2020年5月11日,交易所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易仁涛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号),认为公司2019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2.48%,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重大差异,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5条,《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交易所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做出纪律处分决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重要部门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重要规章制度,同时董事长及相关人员也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北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掌握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政策,强化信息相关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二)2020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8 号

  2020年12月20日,湖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8号,认为公司2019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2.48%,未按照承诺完成回购股份计划,且在回购到期前,未履行变更程序。

  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第二款中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因此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5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436,43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826,260,985.7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650.00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99,760,985.76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7,868,436.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892,549.3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 01009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91.3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尚无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光谷金融港支行、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分别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销户,销户情况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Super Sports Media Inc.(以下简称“新英开曼”)股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79,191.32万元,超出承诺投资金额2.07万元,系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产生的差异。差异原因: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账户手续费2.07万元。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9,189.2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11848号)。2019 年12 月12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全部置换了截至2019年12 月1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9]1578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9,189.25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收购新英开曼股权款。

  截止2018年8月31日,新英开曼相关资产过户至本公司子公司当代明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香港”)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新英开曼成为明诚香港全资子公司。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止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新英开曼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101,965.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317.96万元。

  根据新英开曼管理层编制的2018-2019年盈利预测报告,管理层预测新英开曼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471.38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承诺效益不适用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无业绩承诺;

  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无业绩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30号》的要求,新英开曼管理层编制2018-2019年盈利预测报告,新英开曼2019年盈利预测数及实际效益详见本报告二7(3)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6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拟参与股份认购,待股份发行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将有所上升。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国创资本拟认购全部发行股票175,385,586股,且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4,618,623股增加到760,004,209股。

  根据国创资本与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国创资本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新星汉宜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36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前述事项尚未正式实施,因此国创资本暂未持有公司股份,但拥有公司总股本25.45%对应股份的表决权。

  公司本次向国创资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按最大额度发行),国创资本持股比例将由1.94%(按前述大宗交易完成后计算)提升至24.57%,高于新星汉宜、当代集团合计持有公司比例5%,触发前述《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各方同意,在国创资本所持有的当代文体股份比例比新星汉宜及当代集团合计持有的当代文体股份比例高5%时,新星汉宜、当代集团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国创资本将根据《合作协议》择机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1.94%的股权,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6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武汉市嘉韵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韵佳科技”)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签署担保书之日起至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为强视传媒担保外,公司已实际为强视传媒担保余额为27,361.2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强视传媒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向嘉韵佳科技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签署担保书之日起至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2021年6月28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各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因此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强视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建鸣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7-007-A

  注册资本:6,331.387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发行;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艺人经纪。

  与本公司关系:强视传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4.77%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强视传媒总资产123,881.32万元;总负债118,419.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100.00万元,流动负债118,419.72万元;净资产5,461.60万元;营业收入2,764.10万元;净利润-45,151.53万元;资产负债率95.59%。

  截止2021年3月31日,强视传媒总资产111,561.22万元;总负债106,229.4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500万元,流动负债106,229.41万元;净资产5,331.81万元;营业收入1,593.52万元;净利润-129.79万元;资产负债率95.2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鉴于强视传媒向嘉韵佳科技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整,现公司自愿为强视传媒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嘉韵佳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范围为强视传媒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嘉韵佳科技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嘉韵佳科技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签署担保书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武汉市嘉韵佳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是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7,467.8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7,467.89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存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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