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1(临)—32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7月14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分别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送达的(2021)甘01民终1672号《民事裁定书》。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案基本情况
该案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为新盛投资和公司,第三人(原审第三人)为新盛工贸,案由为湖南昱成不服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里河区法院”)(2018)甘0103民初637号民事判决,向兰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七里河区法院(2018)甘0103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请求依法改判支持湖南昱成的全部诉讼请求等。2021年6月25日上午,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有关该案(该案一审时的案件编号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18)甘0103民初637号”)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6日、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0日和2021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7)、《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临)-41和2021(临)-02)和《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临)-10和2021(临)-25)。
二、该案进展情况
2021年7月14日,公司、新盛投资和新盛工贸分别收到兰州中院(2021)甘01民终1672号《民事裁定书》。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湖南昱成于2021年6月25日向兰州中院提出撤诉申请,自愿撤回起诉,兰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裁定撤销七里河区法院(2018)甘0103民初637号民事判决,准许湖南昱成撤回起诉。兰州中院(2021)甘01民终1672号民事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该案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其他所涉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1民终1672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公告编号:2021(临)—3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7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同意老厂区工业用地变性及自主开发的决议》,同意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向天水市政府申请变更老厂区闲置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闲置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并进行自主开发。同年7月31日,天水公司收到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闲置土地使用性质等有关事宜的复函》,同意在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后,将天水公司老厂区闲置土地按规划变更为居住用地并进行开发。
2020年1月7日,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资设立全资项目开发子公司的议案》,同年3月9日形成决议,同意以闲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资设立全资项目开发子公司。
2021年1月18日,天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发闲置土地的议案》,决议确认以闲置土地及地上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评估作价人民币5251万元出资,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闲置土地的开发建设,并同意天水公司可以根据闲置土地开发进展和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适当时机通过采取增资、股权转让或其他可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同年1月22日,天水公司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闲置土地后续开发建设。
有关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9日、8月2日、2020年3月10日和2021年1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24)、《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工业用地申请变性并自主开发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临)-26和2020(临)-05)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水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开发项目进展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4)。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1年7月8日,项目公司收到《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麦积区马跑泉东路土地用途的批复》(天政土发【2021】4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项目公司取得的位于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东路 “天国用(1999)字第北073号”和“天国用(2008)第麦037号”两宗工业用地扣除规划道路和规划绿地后共计44338平方米土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容配套商业设施),同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1.89亿元。
截止目前,项目公司已按相关政策规定和《批复》的要求,办理了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以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并于2021年7月14日取得了由天水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甘(2021)天水市不动产权第0005082号《不动产权证书》。该《不动产权证书》所列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宗土地”)面积为44338平方米,坐落于天水市马跑泉东路6号,权利人为甘肃庆河嘉源置业有限公司,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期限为2021年7月 6日至2091年7月5日共计70年。在取得该《不动产权证书》后,项目公司对该宗土地的开发建设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该宗土地后续开发建设的重大进展情况。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