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4.36亿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7天单位通知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2、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70号文《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3,000,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85,849.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996,514,150.9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6月25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200014号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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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投资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通知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受托方,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7月1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86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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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7月1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5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购买了人民币7天单位通知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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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3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和通知存款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或固定收益型,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和通知存款产品,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受托方,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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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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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68%,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4.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91%,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30%,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本金保障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累计额度不超过4.6亿元,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累计额度不超过4.6亿元,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