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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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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1-05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印度莎圣燃煤电站项目的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8日和2021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上海电气重大仲裁公告》和《上海电气重大仲裁进展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向公司支付至少135,320,728.42美元设备款及其他相关应付款项(以下简称“仲裁一”)。2021年2月,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Reliance Infra Projects(UK)Limited、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和Sasan Power Limited(以下合称“申请人”)对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要求公司赔偿其约4.16亿美元的损失(以下简称“仲裁二”)。仲裁二与仲裁一争议所涉及的均为印度莎圣6*660MW超大型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发出的通知,告知由于仲裁二的申请人已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撤销函》,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确认仲裁二终结,双方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截至本公告日,仲裁一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1-05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郑建华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副董事长干频先生、执行董事黄瓯先生、非执行董事李安女士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职工监事张艳女士、袁胜洲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选举蔡小庆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上述各项决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辉宇、姚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由蔡小庆监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小庆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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