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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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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669.7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3%;

  2、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55人;

  4、 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年6月18日;

  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的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6、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2、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69.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调整及授予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1、 授予日:2021年5月11日

  2、 授予价格:2.87元/股

  3、 授予数量:669.75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 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5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6、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上市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时,公司除需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X)。激励对象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 本次授予登记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56人调整为55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825.75万股调整为824.75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0.75万股调整为669.75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2日止,新亚制程5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人民币19,221,82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697,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524,325.00元。

  六、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5月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2、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3、 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510,464,1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1373元,由此产生的摊薄影响提请各位股东注意。

  七、 参与本次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八、 本次授予是否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0,464,100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仍为211,941,873股,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41.5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 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31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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