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2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彤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董事会授权常务副总经理孙黎明先生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的选聘工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张彤先生已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尚涛先生已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杨汉彦先生、孙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以账面值22,980万元业务往来其他应收款办理保理融资2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江苏智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链保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现江苏智链保理控股股东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商”)拟将其持有的江苏智链保理60%的股权对外转让,公司放弃该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
上海电商控股股东为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电商为本公司关联方,本议案审议构成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吴永钢先生、温立先生、石林丛女士、李晓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五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汉彦,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军区某连战士、副班长,石家庄陆军学院一大队六中队学员,北京军区52997部队警勤排排长,北京军区52804部队勤务队排长、修理所车修分队副队长兼技术员,北京军区66427部队勤务连连长、保管队副队长、保管队队长、业务处助理工程师、业务处工程师,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主管、监察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纪检监察部经理、纪律检查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杨汉彦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黎明,男,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企业规划部主管,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期间挂职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孙黎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智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链保理”)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25.01%的股权,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商”)持有其60%的股权。上海电商拟将其持有的江苏智链保理60%的股权对外转让,公司放弃该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
2、上海电商控股股东为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能”),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电商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放弃江苏智链保理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事项。
3、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路66号招商大厦24层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永钢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62909X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的行业除外),市外经贸委批准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汽车配件、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除专控)、燃料油(除危险品)、冶金炉料、电线电缆、建筑材料、木材及制品、煤炭及制品的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洗选,从事计算机网络及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装卸搬运,金属制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华能持有80.7697%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1,791.50万元,负债总额904,896.35万元,净资产96,895.1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98,366.97万元,利润总额10,737.76万元,净利润8,482.74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235,768.59万元,负债总额1,133,105.92万元,净资产102,662.67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05,925.02万元,利润总额7,692.30万元,净利润5,767.52万元。
3、关联关系
上海电商控股股东为南京华能,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电商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放弃江苏智链保理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事项。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电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智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8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号楼A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俊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X68YC81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0,769.71万元,负债总额56,816.72万元,净资产23,952.9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109.47万元,利润总额3,209.38万元,净利润2,405.19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30,586.84万元,负债总额106,283.65万元,净资产24,303.19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31.00万元,利润总额466.94万元,净利润350.20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电商持有60%的股权,公司持有25.01%的股权,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权,东莞市金苹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权,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4.99%的股权。
3、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智链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江苏智链保理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江苏智链保理的权益,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电商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874.44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公司放弃江苏智链保理股权优先购买权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放弃江苏智链保理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江苏智链保理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放弃江苏智链保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
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以账面值22,980万元业务往来其他应收款办理保理融资2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2、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陕西道1068号303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青
成立日期:2018年7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FA24M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北京云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华能云成保理公司资产总额35,839.20万元,负债总额30,453.86万元,净资产5,385.3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565.38万元,利润总额441.75万元,净利润326.21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华能云成保理公司资产总额35,827.91万元,负债总额30,356.44万元,净资产5,471.47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667.57万元,利润总额114.85万元,净利润86.14万元。
3、关联关系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是云成金服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华能云成保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以账面值22,980万元业务往来其他应收款办理保理融资2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按照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时的利率水平承担融资成本。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以其部分应收款项向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业务,云成保理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管理、应收款项催收等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拟以账面值22,980万元业务往来其他应收款办理保理融资20,00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办理融资,融资比例不低于80%,融资成本不超过6%,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实施与资金运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0,044.26万元,其中借款金额为30,000 万元,借款手续费支出为44.26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实施与资金运转。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规,交易内容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1-029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将于2021年6月17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五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华能云成保理公司申请办理保理融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杨汉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孙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议案1、2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议案3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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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五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昭营
联系电话(传真):025-87730881
电子邮箱:IR@xntsgs.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五楼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邮编:210000)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0”,投票简称为“新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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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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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