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时间:2021年6月3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街道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忠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名,代表股份1,185,319,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3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14名股东,代表股份1,051,661,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68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0名,代表股份133,658,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47%。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4,444,6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952%。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锂膜产业资产整合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4,444,655股(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4,433,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74,433,4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弃权0股。
2、审议《关于为南京锂膜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185,319,259股。同意1,146,814,4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152%;反对38,504,4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845%;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35,939,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272%;反对38,504,4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72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3、审议《关于选举余明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185,319,259股。同意1,178,098,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82%;反对7,220,2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14%;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该议案获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67,223,9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08%;反对7,220,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39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律师、赵垯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6月3日下午3时在北京海淀区远大南街鲁迅文化园创作展示中心1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忠民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第1次修订)、《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刊登于2021年6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贺扬先生简历如下:
贺扬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主管、副经理。现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贺扬先生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