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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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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发生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2)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的;(3)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1月28日,每年开放一次赎回,本次开放期的开放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0日,自2021年5月14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6月10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本基金暂不开放申购业务,如开放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截至2021年6月3日,本基金的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3000万元。若2021年6月10日本次开放期届满时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南方聚利A:160131;南方聚利C:160134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备案”中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1、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1月28日,截至2021年6月3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3000万元。

  若截至2021年6月1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仍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可终止情形。届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合同》将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届时,本基金将以2021年6月11日为最后运作日,当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仍正常进行,自当日起本基金将不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2021年6月12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其他事项

  1、近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显著溢价,交易价格与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显著偏离。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高溢价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高溢价的基金份额,若《基金合同》终止,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

  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前一估值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6月2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566元,相对于当日1.039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0.72%。截至2021年6月3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51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南方聚利将于2021年6月4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1年6月4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每个开放期届满之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截至2021年6月3日,本基金的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已低于3000万元。若2021年6月10日本次开放期届满时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2、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该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次日)至一年后的对日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已于2021年5月14日进入开放期,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5月14日(含该日)至2021年6月10日(含该日),开放期具体安排请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5月12日发布的《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开放期内,南方聚利的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与南方聚利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关。

  3、南方聚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关于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生效满3年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下,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3日。截至2021年6月3日日终,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下,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3日。至2021年6月3日日终,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2021年6月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1年6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2021年6月5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在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后,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自6月7日起停止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相关业务办理情况具体参见届时发布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关于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生效满3年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下,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8日。截至2021年6月3日日终,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下,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8日。至2021年6月3日日终,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2021年6月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1年6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2021年6月5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在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后,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自6月4日起停止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自6月7日起停止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相关业务办理情况具体参见届时发布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南方荣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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