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下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为下属控股公司南平市金新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金新农”)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限额5,000万元以内,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南平金新农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申请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平市金新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MA2Y2FJD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65号右幢14层
法定代表人:陈建新
注册资本:1108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生猪、猪苗的饲养、销售。
股权关系说明:南平金新农是公司间接持股51.0014%的控股公司。
2、 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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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平市金新农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数额:根据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形成的对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本金限额为5,000万元。
5、贷款期限:五年
6、提款期限:2021年5月20日-2022年5月14日,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提款。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有利于下属控股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公司属于公司控股公司且运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其财务负责人为公司委派,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由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暂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9,947.8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64,438.28 万元)的比例为37.8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游经销商、养殖场(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0%。截止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被担保方逾期承担担保责任金额为2,981.06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回代偿金额1,481.24万元。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