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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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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电光科技;证券代码:002730)于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0.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获悉公司目前正在商谈筹划资产收购事项,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处于商谈的初期阶段,未签署任何有关协议,收购方案尚需论证,尚需经董事会讨论审议。该事项已于公司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中披露。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于2020年9月14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仍未发行。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商谈的资产收购和非公开发行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鉴于前述第二部分提及公司拟收购资产和非公开发行事项,目前资产收购事项仅处于商谈中,交易各方并未签署任何有关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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