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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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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袁欣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安敬萍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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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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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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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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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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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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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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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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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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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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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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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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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除第10项议案外,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经出席(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第5-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科峰、马嘉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