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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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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恒丰”)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1,822,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截至2021年5月14日,永裕恒丰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0股。

  永裕恒丰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数量不超过11,822,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下简称“后续减持计划”)。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4日,永裕恒丰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0股。

  ■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永裕恒丰持有华仁药业7,871.98万股,占华仁药业总股本的6.66%。永裕恒丰后续减持计划的具体如下:

  1、本次拟减持原因:因公司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购买、分红股、配股和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11,822,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披露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若减持期间华仁药业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背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后续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华仁药业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4、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永裕恒丰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永裕恒丰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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