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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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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3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韵女士主持,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董事会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公司为恢复上市所做主要工作的报告》

  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为恢复上市开展了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施行(即2020年12月31日)前股票已暂停上市的公司,适用原规则标准和程序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及退市整理期安排。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应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标准和程序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

  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公司相关风险,并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等措施,公司的经营状况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具备了持续经营能力,现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5、天健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3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敏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39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

  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088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4.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7.8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76.98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9,996.61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2021年5月10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公司已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在华创证券的辅导和督促下,公司为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开展了各项工作,华创证券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项目法律顾问,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郑重提醒,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4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

  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7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恢复股票上市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1、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2020年,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完成了对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51%股权和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51%股份的收购及相关资产包的出售。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原有芯片设计与销售的基础上新增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同时公司剥离了停滞业务资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得以迅速恢复,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已显著增强。

  2、积极化解重大诉讼风险

  公司于2018年陆续收到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宁法院”)及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法院”)邮寄送达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主要事项系钟卓金(案件一原告)、陈伟钦(案件二原告)分别与被告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西藏瀚澧”)的借款纠纷,原告以公司作为被告的担保方对公司一并提起诉讼。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志成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公司名义为西藏瀚澧的借款提供担保。

  暂停上市期间,公司积极应诉与举证,向法院主张以上对外担保无效,公司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对于案件一,2021年3月30日,普宁法院作出了(2017)粤5281民初12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西藏瀚澧付还钟卓金借款本金1,306.5003万元及逾期违约金,驳回了原告钟卓金针对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等。2021年5月6日,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西藏瀚澧认为:“其已足额偿还完毕对被上诉人钟卓金的借款本息及其对案外人所涉1.2亿借款本息,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并导致判决错误,上诉人向揭阳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钟卓金的全部诉讼请求等”。对于案件二,截至目前,本案处于中止诉讼状态,具体恢复审理的时间尚待法院另行通知。

  根据诉讼代理律师的分析,上述两项担保诉讼公司被法院判决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低。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炎表已出具《承诺函》,承诺上述两项担保案件造成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等损失的,由舜元企管/陈炎表全部承担。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完成对公司的立案侦查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开分公(经)立字[2020]753号),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立案侦查。该立案调查仅涉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4号)所立案调查事项,即公司2015年年报虚假陈述,且公司及时任相关董事、监事已接受了相关行政处罚并缴纳了罚款。

  公司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取证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立案侦查已经侦查终结,下一步将提交检察机关。

  4、如期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期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相关公告。

  5、持续推动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梳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规范运行水平。

  在2020年9月完成对华信科与World Style的收购后,公司改组了华信科与World Style的董事会,向华信科与World Style派出了财务负责人,增强了对华信科与World Style的实际控制与管理。

  2021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完成了对上市公司治理情况的专项自查工作。

  6、聘请中介机构,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公司已聘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在华创证券的辅导和督促下,公司为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开展了各项工作,华创证券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出具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项目法律顾问,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二、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郑重提醒,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21-58853066

  2、传真号码:021-58853100

  3、电子邮箱:infotm@infotm.com

  4、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5、邮政编码:200335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4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向天健事务所支付的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260万元。本次聘任天健事务所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相关的各项材料。我们认为,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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