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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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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1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1年5月7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五)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

  附简历:

  张伟:男,生于1976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行政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9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党委工作部部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1-01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周斌、钱学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744,072.25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以报告期末总股本298,731,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派发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3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9,731,274元(含税),占当年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6%。

  6、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李天龙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七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在上述议案的表决中,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数。

  2、本次股东大会第九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启富、陈秋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1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1年5月7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徐祥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李迎春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的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文波    委员:孙延生、徐祥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晓慧    委员:孙延生、刘文波、徐祥、

  李迎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延生    委员:张晓慧、李迎春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  祥   委员:李迎春、刘文波、梁德权、

  潘高峰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李迎春为公司总经理,刘新欢为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梁德权、潘高峰、李恩双、周再利为公司副总经理、刘君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同时聘任魏坤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迎春:男,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造纸厂车间副主任、主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董事、副总经理。2003年2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梁德权: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抄纸三分厂副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抄纸五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抄纸五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9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全办公室主任。

  潘高峰:男,生于1977年,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六分厂、抄纸七分厂、抄纸一分厂、抄纸三分厂厂长、工艺研究四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恩双:男,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牡丹江恒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再利:男,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一分厂设备助理工程师、设备副主任工程师、副厂长、抄纸五分厂厂长、抄纸一分厂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流部部长。2020年10月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流部部长兼营销中心西南区总经理。

  刘  君:男,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刘新欢:男,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科员,2006-2010年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至2015年4月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处处长,2015年至今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魏  坤:男,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处科员、财务部科员、董事会办公室科员、主任科员,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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