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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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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1-3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现将会议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确认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11、审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合授信融资及贷款》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审议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

  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3为累积投票提案,其余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杜晓敏、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13号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其余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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