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6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7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16)。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4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2021年股份回购,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650,397,845股的比例为0.38%,回购成交最低价为2.22元/股,最高价为2.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63.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