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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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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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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以及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区、以及油脂、豆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4日发布的《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由“批发业”变更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大米加工销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除自种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福建等。

  公司于报告期针对市场需求进行了产品线整合,以品牌大米为主导,其中高端9款,中端26款,低端17款产品。公司品牌大米主要通过传统、商超、电商等渠道进行销售。截止2021年初,公司线下传统商超及零售网点共计3300余家,包括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地域性终端门店等合作商近10家,网点已覆盖全国20多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其中5大核心销区覆盖全国各大、中、小型城市。线上渠道方面,公司现已入驻包括京东、天猫、快手、苏宁、拼多多等30余家平台。2020年末,新型渠道社区团购开启,公司积极跟进渠道拓展,社区团购业务的开展,将作为公司品牌米销售的一个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

  公司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的高附加值领域,推进农业及健康食品科技研发合作,进一步提升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业务的整体效益。公司正在基于“全脂稳定米糠”专利技术加快研发米糠在食品和健康领域的应用和推广,积极提倡健康环保的饮食消费观,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围绕核心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链延伸,实现产业增值。

  2、油脂加工销售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菜籽油、浓香菜籽油(浓香散油和浓香包装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利润。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

  3、豆制品加工销售

  公司豆制品经营主体为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银祥豆制品主要产品包括生鲜豆制品、冷冻豆制品以及腐竹干货黄金腐皮卷等系列,营销模式采取以品牌连锁加盟为主的直营直配营销模式,核心渠道包括加盟、商超、食堂餐饮、特许经销、电商、直营店等。目前与海底捞、朴朴电商、永辉、甘棠明善等近百家优质大客户保持着稳定的供货关系。

  4、其他农产品购销

  公司开展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购销、港口贸易、政策性拍卖和轮换,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产地购销主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绥化、佳木斯、建三江、虎林等收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以锦州港为核心,构建双向流动的物流通道,依托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通过铁-海-铁、路海等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农产品销往南方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政策性拍卖和轮换主要是参与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或中储粮网竞拍采购原粮业务。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产区通过与上游农业生产者、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物流网络优势和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以及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行业情况

  大米:根据中商情报网数据显示,我国大米产量较为稳定,根据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2020年度我国大米产量为1.47亿吨,同比有所下降。预计2020/2021年度中国大米产量1.49亿吨。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大米消费量也随之稳步增长。根据美国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2019/2020年度我国大米消费量1.45亿吨,预计2020/2021年度中国大米消费量将达1.47亿吨。随着我国消费升级提速,中高端大米市场出现快速扩张,为品牌大米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大米市场逐步进入品牌竞争时代。

  玉米:根据公开数据,2015年以来,我国玉米播种面积逐渐下降,至2020时已经下降至4126.4万公顷。2020年同比2019年略微减少,但是相较于2015年峰值大幅减少了8.24%。2020年玉米出现单边上涨行情,一是供应出现短缺,另一个是下游养殖和深加工需求的大增。2020年全年国内进口玉米数量为1129.6万吨,同比增长140%,出口0.3万吨,同比减少87.3%。随着2020年国家临储玉米出尽,玉米市场迎来了真正的市场化经济,预计2021年全年玉米用量需求将达到3亿吨,国内玉米缺口将保持在1500万吨-3000万吨之间。

  油脂:公司所处为菜籽油和菜粕行业,随着国内人均油脂消费以及蛋白消费的逐年提升,国内产能不足的问题日益加剧,仅能依靠直接进口大量菜油及菜粕以弥补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供不应求的整体格局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

  豆制品:当前,国内豆制品行业正处于稳定发展期,大豆食品市场日趋规范,行业内部形成公平竞争、有序健康的发展环境。食品加工业的大豆消费保持稳定增长,据资料统计2014年至2020年中国豆制品行业前50强销售额保持逐年增长。随着豆制品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以及公众对大豆营养价值的认可和健康消费理念的不断提升,均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目前,豆制品生产水平地域发展仍不平衡,市场集中度较低,未来随着豆制品行业竞争的优胜劣汰,市场销售将逐步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将为品牌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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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业绩季度波动的原因:

  1、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前三季度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季度计提拨备和核销坏账,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大。

  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为:2020年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子公司国开东方支付杭州临安26号地块土地及工程款所致。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受大宗粮油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粮油加工与贸易板块预收客户采购款项大幅增加,以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板块子公司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随着预售进度,收取客户预付购房款大幅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对“19东方01”公司债券实施了回售,对有效回售申报的“19东方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10,000手,实施完毕后,“19东方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为390,000手。同日公司支付“19东方01”自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期间的利息。“19东方01”票面利率为7.15%,每手“19东方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1.50元(含税)。

  2、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支付“19东方02”自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4日期间的利息。“19东方02”票面利率为7.50%,每手“19东方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0元(含税)。

  3、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支付“19东方01”自2020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28日期间的利息。同日,公司对“19东方01”公司债券实施了回售,对有效回售申报的“19东方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90,000手,全额回售且不进行转售,“19东方01”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61亿元,同比增长17.48%,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收入规模增加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亿元,同比下降58.80%,主要为参股公司民生银行报告期计提拨备和核销坏账,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相应减少人民币6.51 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向好,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综合毛利率提升0.2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实现减亏。

  截止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468.96亿元,同比增长0.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11.22亿元,同比增长0.5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以下简称“解释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解释13号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详见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62户,具体包括: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减少8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由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0年度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2,179,282.23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113,556.66元。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4894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0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9.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63.83万元,完成率为133.08%,银祥豆制品2020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与上年相同。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1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方灏先生、董事刘怡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和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

  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副总裁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9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财务总监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7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会秘书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7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不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在公司子公司领取岗位薪酬,不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预计2021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信用担保或根据互保协议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9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21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21年度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互保协议,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

  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15.1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方灏先生、张惠泉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3向关联人委托加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4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设备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方灏先生、张惠泉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5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6应收账款再保理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7在关联银行存贷款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日动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剩余股票期权1864.5万份,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80万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方灏先生、张惠泉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 《关于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视频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具体情况为:

  (1)2020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3)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2项议案。

  (5)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做到了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认真负责地发表审核意见,有效履行了会议监督职责。

  2、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按规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通过加强监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协作机制,有效加强了监事会与董事会、管理层日常沟通。监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要决策和运营情况,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跟踪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做到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及披露过程的合规性。监事会对公司于报告期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报送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和内控合规工作。报告期,监事会对董事会形成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运营风险的管控,包括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重大合同签订流程的合规性、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的监管情况、公司及所属企业资金收支情况、下属公司粮食收储及存货保管巡查结果、经营计划落实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跟踪等。

  (4)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部门保持紧密的日常沟通,及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4、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权和职责,不断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运作体系建设,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审计、稽核等内部监督资源,协调整合监督力量;通过强化公司资产、资金、运营风险控制,持续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阶段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吕廷福先生、监事胡曾铮女士、监事佟欣女士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刘艳梅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杨洪波先生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编制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遵守了保密规定。

  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0年度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2,179,282.23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113,556.66元。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

  二、单项金额较大的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17,706,241.58元,主要为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2、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131,992.66元,主要为公司2017年投资的一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有关协议,约定了该项投资的固定收益率、差额补偿等承诺以及约定了超额收益的条件。该项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特征以收取本金加固定收益的方式为主(本金+利息)。因此,该项金融资产构成一项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持有的该项其他债权投资的未来的投资收回方式包括:(1)二级市场变现;(2)差额补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其他债权投资执行减值测试时,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是以相关投资对应的股权在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相关其他债权投资对应的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

  3、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公司于2020年度对发放贷款及垫款及应收保理款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额66,190,787.57元,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所致。金联金服及其子公司本年根据贷款的展期及逾期的情况,根据本公司贷款活动坏账政策以及逾期天数及每笔贷款的具体情况判断各贷款的级次并分别计提贷款损失准备66,190,787.57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2,179,282.23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113,556.66元,共计107,292,838.89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7,292,838.89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报告期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449,285.07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行业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大力发展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了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整体产业处于发展和上升阶段。

  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所下降,同时部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物流成本的增加对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模式、成本和市场拓展等造成一定的冲击,其中大米加工销售业务出现商超渠道存货周转速度下降,人员、物流、仓储成本上升,造成营业成本上升。面对疫情对成本控制、市场营销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严控成本、调整产品价格和产品结构、推进线上业务等积极的经营举措, 将影响降至最低。2020年度,公司充分发挥产地、产品、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优化产品体系,油脂、豆制品及品牌米加工业务规模和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房地产项目开发进程,加快项目资产剥离,严控费用成本支出,财务费用减少,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较上年实现减亏。

  2、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449,285.07元,同比下降58.80%,主要原因为参股公司民生银行报告期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相应减少人民币6.51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目前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加大在销售渠道建设、食品项目研发和扩大加工产能等方面的投资力度,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加快发展核心主营,提升主营业务的抗风险及盈利能力。

  3、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9月16日期间以现金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479,471.35元(不含手续费)。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2019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0.64%,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4、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具体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主要资金投向包括:(1)加大新型零售平台业务投入力度,重点突破社区团购等新渠道和新型业态。(2)在菜籽压榨业务方面加强新产品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浓香菜籽油散油、包装油等产品销售,拓展浓香油市场。(3)积极寻找新的生鲜加工基地和干货生产基地,扩大豆制品加工产能和市场辐射半径。(4)加强与供应链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优化运营体系和内部协同,整合物流资源,积极寻求新业务渠道、拓展新的品类、新的市场区域和新客户资源。(5)推进植物基人造肉项目,完成厂房设备及生产线建设,实现产品量产;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通过市场调研,为新产品开发和运营做方向储备;根据品牌建设、市场营销计划,积极寻求适合的销售平台,开展渠道建设,尽快实现产品研发落地和实现效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主营业务目前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快主营业务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阶段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77%股权,鉴于前述股权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银祥豆制品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银祥豆制品7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

  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25日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东方优品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的协议约定,本次银祥豆制品股权收购存在业绩承诺。银祥豆制品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银祥豆制品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业绩承诺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和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三、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4894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0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9.1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63.83万元,完成率为133.08%,银祥豆制品2020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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