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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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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59596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随着融合网络接入、互联、物联、AI、PVR、4K、音响、投影、智能语音、会议等功能的融合,智慧家庭生态产品及体系越来越多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系统化以及生态化、交互化、多样化发展。公司已推出新一代全业务融合云平台、物联网解决方案、智能语音解决方案、雪亮工程解决方案,以及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以满足部分家庭的智慧化升级的需求,及推动运营商向智慧化、物联化进阶。

  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公司已成为行业内能够为运营商提供成熟的智慧家庭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产品种类齐全、技术先进,前端产品涵盖全业务融合云平台、大数据平台、互动直播平台、MOUI管理系统、深度EPG系统、业务混排系统、消息引擎系统、智能广告系统、全业务监控平台、终端网管系统以及智慧社区解决方案、物联网解决方案、雪亮工程解决方案;终端软件涵盖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硬件产品涵盖新一代智能网关、智能数字机顶盒、宽带网络接入设备、IPTV终端、OTT终端及数字前端设备。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以订单产品设计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为主。

  (1)订单产品设计开发

  订单产品设计开发首先由客户提出技术要求,然后公司安排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并充分了解客户技术需求,公司管理人员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

  (2)新产品开发

  新产品开发包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新产品的开发和公司战略产品的开发。新产品开发由研发中心与市场部根据年度战略目标或者客户合同需求共同分析产品研发方向,明确新型研发产品要求后,由研发中心组织成立专门项目组,对新项目研发可行性、研发周期及成本,以项目分析报告的形式提交至相关研发机构负责人、总裁审批该研发项目,获得通过的研发项目则作为新产品进行研发,其中,该项目组由研发人员、销售人员、供应链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采用并行工作的方式,有效地提高研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

  2、销售模式

  国内销售采用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产品一般通过招标与客户建立供货关系,按合同约定进行交易。智能数字终端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前端系统平台及解决方案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国外销售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全球多个国家的运营商。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运营部根据销售部接收到的产品订单并结合产品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依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分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4、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物料分类的采购模式,根据所采购的原物料的可获取性、价值大小、竞争环境和市场供需形势,分为关键物料、瓶颈物料、杠杆物料和常规物料,并依据各类型的特点制定不同的采购业务流程与管理策略。关键物料或瓶颈物料类采购,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证供应商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提供长期支持;杠杆物料或者常规通用物料采购,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定此类物料厂商的准入标准,通过招标比价、反向拍卖等手段,结合公司的采购配额策略来确定标的物料的供应厂家、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在采购管理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了详细、完善的采购业务流程,包括采购策略制定流程、供应商认证流程、供应商选择流程、采购询比价流程、预测与备料流程、采购执行流程、采购付款审批流程、供应商绩效评价流程等。此外,公司还设有稽查部门来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确保采购业务保持良性运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提供必要保证。

  公司的主要业绩来源于国内外智能数字终端产品的销售和各类运营商全业务融合云平台的销售及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属行业是国家十三五战略规划及中国制造2025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国内市场,运营商已逐步从数字化向信息化、定制化转变,从自动化向“智能”“智慧”“物联”升级,智慧广电、智慧家庭、智慧社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超高清等高新技术将是整个行业新发展趋势,这将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前端业务平台方面:运营商从宽带化到IP化,从家客业务到集客业务,从新媒体到智慧广电,从视频服务到信息服务,乃至从人工智能到物联网等新需求,将为前端业务平台或解决方案提供新的增量市场空间。终端方面:智能终端机顶盒正在逐步融合宽带接入、网关、WiFi路由、4K、3D、VR、智能语音、AI、音响等功能,已经成为家庭的网络中心、控制中心、娱乐中心,并成为了家庭物联网的重要载体。

  国际市场,全球各地区、各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基于全球机顶盒行业十几年的发展及存量与更新需求的视角,全球机顶盒行业仍处于数字化、变革、融合并更加智能化、多功能化的不断转变阶段,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和多样性,并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全球数字机顶盒市场需求量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伴随着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终端、数字电视整体解决方案、智慧家庭整体解决方案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发展,公司的品牌已被行业广泛认同,已经是国内、国际数字视讯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公司系列化产品已进入全国30多个省市,整体解决方案在国内二十多个运营商商业使用,国际市场大量出口到印度、东南亚、南美、中东、北非等地区,连续多年出口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积极参加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拥有几百项专利和专利申请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自主创新试点单位,承担了国家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发展基金等多个国家级项目以及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的研发任务。作为三网融合与智慧家庭领军企业之一,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内容+平台+渠道+终端+服务”的综合技术服务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调整2015年虚假销售

  2015年虚假销售确认了损益41,743,913.80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41,743,913.80元,由于虚假销售的资金来源无法确定,将虚假销售收到的资金作为权益性交易,增加2019年末资本公积41,743,913.80元。

  2、坏账准备调整

  (1)对应收账款账龄重新划分,需补计2019年年初坏账准备4,896,733.23元,需冲回2019年计提的坏账准备3,482,545.10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896,733.23元,调减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3,482,545.10元,调减2019年末应收账款1,414,188.13元。

  (2)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的对DIAMOND ALUMINUM(HONG KONG)LIMITED和FLY YANG LIMITED的预付货款,应在2019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27,199,493.14元,调增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7,396,894.05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197,400.91元。

  3、减值准备计提跨期

  对湖北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在2019年计提10,781,304.34元减值准备,确认投资收益-305,154.06元。在2018年即需要对该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1,086,458.40元,调减2019年度资产减值损失10,781,304.34元,调增2019年度投资收益305,154.06元。

  4、票据调整

  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后不应终止确认,2019年末有11,565,229.50元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有13,829,383.74元在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票据需调整至应收票据中核算,及需补提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53,135.70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末应收票据原值25,394,613.24元及补计应收票据减值准备53,135.70元,调减2019年末应收款项融资13,829,383.74元,调增2019年末其他流动负债11,565,229.50元,调增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53,135.70元。

  5、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调整

  2018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多抵销1,974,185.26元,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96,127.79元;2019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多抵销5,035,365.25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末存货7,009,550.51元,调增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678,057.47元,调减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296,127.79元,调减2019年度营业成本5,035,365.25元。

  6、职工薪酬

  同洲电子2018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有多计提888,307.29元;2019年多计提职工薪酬4,969,997.21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88,307.29元,调减2019年度销售费用4,972,401.21元,调增2019年度管理费用450,896.64元,调减2019年度研发费用448,492.64元,调减2019年应付职工薪酬5,858,304.50元。

  7、对外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同洲电子2019年年初执行新金融准则,将原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对外投资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时未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129,733.19元,调减2019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129,733.19元。

  8、补计进项税额转出

  同洲电子2017年至2018年有2,387,973.00元增值税进项转出账上未处理,2019年有567,234.62元增值税进项转出账上未处理。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387,973.00元,调增2019年营业成本567,234.62元,调增2019年应交税费增值税2,955,207.62元。

  9、调整固定资产折旧

  部分房屋建筑2019年前少计提折旧1,072,030.43元,2019年度少计提折旧116,698.23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末固定资产1,188,728.66元,调减2019年年初末未分配利润1,072,030.43元,调增2019年度固定资产折旧116,698.23元,相应调增2019年度管理费用116,698.23元。

  10、收入调整

  2018年多计提的2,754,834.11元租金在2019年才冲回。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营业收入2,754,834.11元,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754,834.11元。

  11、营业成本调整

  (1)2020年计提的版权费有1,221,933.05元属于2019年的费用。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营业成本1,221,933.05元,调增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1,221,933.05元。

  (2)同洲电子少计提2019年前的佣金963,357.05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63,357.05元,调增2019年其他应付款963,357.05元。

  12、重分类调整

  (1)2019年末预付款项中有1,316,700.00元为预付设备款。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1,316,700.00元,调减2019年末预付款项1,316,700.00元。

  (2)由于自用和出租的房屋面积不能合理区分,将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部分出租房屋重分类到固定资产核算。其中需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值4,421,439.38元,累计摊销1,117,756.03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投资性房产地原值4,421,439.38元,调减投资性房产地累计摊销1,117,756.03元,调增固定资产的原值3,450,332.90元和累计折旧879,834.99元,调增无形资产原值971,106.48元和累计摊销237

  (3)2019年房屋转租的成本22,671,657.19元记入了管理费用。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度营业成本22,671,657.19元,调减2019年度管理费用22,671,657.19元。

  13、其他调整

  其他前期差错,现追溯调整,合计调减净资产731,697.4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开展工作,围绕“智慧同洲,连接未来”的战略发展思路积极拓展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多功能的智能机顶盒、智能路由、智能网关、网络宽带产品、数字前端设备,以及新一代业务融合平台的研发及推广,巩固业务融合平台及智慧家庭业务的创新优势及市场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园区及物联网等新兴领域和市场,通过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拓展新的增长空间。助力运营商向“智慧化”、“物联化”升级,促进全球数字视讯、物联网产业的发展。

  (一)智能设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为智能设备销售收入,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多功能、多系列的智能机顶盒、智能路由、智能网关等智能设备。国内市场,公司强化B2B领域的服务能力及业务拓展能力,继续优化广电运营商市场,通过创新、高质量的产品及专业的贴身服务,以一流的创新产品及服务推动运营商向智慧化、物联化进阶,主要的客户覆盖广东、贵州、湖北、湖南、江苏、四川、辽宁等省份。国际市场,巩固传统优势市场,大力优化南亚、东南亚市场,同时积极布局欧洲、北美市场。

  (二)智慧平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稳定发展,通过十多年的战略布局和市场拓展,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系统已经成为广电运营的最基础的系统,按局点进行统计,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系统的市场份额已占广电行业的较大比例。公司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长期的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产品的质量不断提升和性能更加稳定;与长期合作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具有了一定的先入优势;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搭建了强大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具备了较强的本地化交付能力。在巩固原有智慧平台及智慧家庭业务及市场的基础上, 公司积极拓展新的运营与服务市场,紧密围绕着广电+AI+IoT的深入融合,推出了智慧社区、智慧广电、智慧楼宇、智慧园区等系列解决方案,助力运营商培育新的业态,包括优化和推广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和“雪亮工程”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等。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专注于终端+平台+业务,涵盖了从设备、数据、应用到联动及调度指挥的全链条服务,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平台是公司推出的智慧安防解决方案,包括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消防监控、信息发布、应急指挥、远程教育、远程监控、远程医疗、视频点播、视频电话等,为政府、企业、医院、学校等提供端到端安防解决方案。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营业收入28,846.8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3.12%;营业成本25,813.6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1.01%;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5,375.89万元,去年同期为-20,319.90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39.62万元,去年同期为-19,577.99万元,2020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收入成本较同期有大幅下降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市场低迷,国内外订单大幅下降;下半年虽国内疫情有所缓解,但由于部份进口物料货源紧张、价格提升,对采购端造成直接资金压力,公司主动进行毛利管控,优化订单质量,放弃部份回款周期长且毛利低的订单。

  2、报告期公司为维系海外优质客户,订单价格有所下调,加上受市场原因部份物料价格上涨,造成公司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虽前期建设中的物联网业务正逐步验收,但不足以覆盖经营成本,导致公司业绩续亏。

  3、报告期末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计提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公司报告期内时任独立董事欧阳建国先生、潘玲曼女士、肖寒梅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且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各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和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七、《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内容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内容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二、《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三、《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四、《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概况

  本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上述资产中存在减值损失迹象的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141,296.50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9,515,707.0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54,926.2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5,618.96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115,044.25元,拟核销资产共计25,580,366.03元,其中,核销应收款项74,458.11元,核销存货17,478,430.97 元,核销固定资产8,027,476.95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减少14,141,296.50元。

  (二) 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核销的应收款项74,458.11元,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报告期核销存货影响2020年度净利润减少2,878,664.82元。

  报告期核销固定资产影响2020年度净利润减少969,203.08元。

  三、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9,515,707.09元。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则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54,926.20 元。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5,618.96 元。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的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固定资产项目对同类固定资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固定资产成本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115,044.25元。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的在建工程,根据在建工程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在建工程项目对同类在建工程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在建工程成本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核销的应收账款为74,458.11元。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较长,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仍然无果,且经法院诉讼判决表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2.存货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报废处置库龄较长,技术落后的存货,共计17,478,430.97元,其中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99,766.15元,净损失2,878,664.82元。

  3.固定资产核销情况说明

  报告期对部分老化,工作效率低下,已超出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原值共计8,027,476.95元,已提折旧6,305,797.18元,已提减值3,688.26 元,收回残值款748,788.43元,净损失969,203.08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预计将与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72.12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关于2020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由于市场变化,导致电明科技原计划委托我司加工的订单取消或推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明科技”)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LED显示屏、LED照明灯具、LED器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生产;智能交通、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电明科技9.06%的股权。

  (二)深圳市汇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闵定举;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技术开发与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咨询;计算机配套产品的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维护;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汇巨信息25%的股权。

  上述关联人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对具体关联交易公司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日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涉及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以前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更正,具体说明如下: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及会计处理

  1、调整2015年虚假销售

  2015年虚假销售确认了损益41,743,913.80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41,743,913.80元,由于虚假销售的资金来源无法确定,将虚假销售收到的资金作为权益性交易,增加2019年末资本公积41,743,913.80元。

  2、坏账准备调整

  (1)对应收账款账龄重新划分,需补计2019年年初坏账准备4,896,733.23元,需冲回2019年计提的坏账准备3,482,545.10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896,733.23元,调减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3,482,545.10元,调减2019年末应收账款1,414,188.13元。

  (2)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的对DIAMOND ALUMINUM(HONG KONG)LIMITED和FLY YANG LIMITED的预付货款,应在2019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27,199,493.14元,调增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7,396,894.05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197,400.91元。

  3、减值准备计提跨期

  对湖北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在2019年计提10,781,304.34元减值准备,确认投资收益-305,154.06元。在2018年即需要对该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1,086,458.40元,调减2019年度资产减值损失10,781,304.34元,调增2019年度投资收益305,154.06元。

  4、票据调整

  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后不应终止确认,2019年末有11,565,229.50元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商业承兑汇票和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有13,829,383.74元在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的票据需调整至应收票据中核算,及需补提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53,135.70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末应收票据原值25,394,613.24元及补计应收票据减值准备53,135.70元,调减2019年末应收款项融资13,829,383.74元,调增2019年末其他流动负债11,565,229.50元,调增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53,135.70元。

  5、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调整

  2018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多抵销1,974,185.26元,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96,127.79元;2019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多抵销5,035,365.25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末存货7,009,550.51元,调增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678,057.47元,调减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296,127.79元,调减2019年度营业成本5,035,365.25元。

  6、职工薪酬

  同洲电子2018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有多计提888,307.29元;2019年多计提职工薪酬4,969,997.21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88,307.29元,调减2019年度销售费用4,972,401.21元,调增2019年度管理费用450,896.64元,调减2019年度研发费用448,492.64元,调减2019年应付职工薪酬5,858,304.50元。

  7、对外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同洲电子2019年年初执行新金融准则,将原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对外投资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时未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129,733.19元,调减2019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129,733.19元。

  8、补计进项税额转出

  同洲电子2017年至2018年有2,387,973.00元增值税进项转出账上未处理,2019年有567,234.62元增值税进项转出账上未处理。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387,973.00元,调增2019年营业成本567,234.62元,调增2019年应交税费增值税2,955,207.62元。

  9、调整固定资产折旧

  部分房屋建筑2019年前少计提折旧1,072,030.43元,2019年度少计提折旧116,698.23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末固定资产1,188,728.66元,调减2019年年初末未分配利润1,072,030.43元,调增2019年度固定资产折旧116,698.23元,相应调增2019年度管理费用116,698.23元。

  10、收入调整

  2018年多计提的2,754,834.11元租金在2019年才冲回。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营业收入2,754,834.11元,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754,834.11元。

  11、营业成本调整

  (1)2020年计提的版权费有1,221,933.05元属于2019年的费用。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营业成本1,221,933.05元,调增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1,221,933.05元。

  (2)同洲电子少计提2019年前的佣金963,357.05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63,357.05元,调增2019年其他应付款963,357.05元。

  12、重分类调整

  (1)2019年末预付款项中有1,316,700.00元为预付设备款。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1,316,700.00元,调减2019年末预付款项1,316,700.00元。

  (2)由于自用和出租的房屋面积不能合理区分,将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部分出租房屋重分类到固定资产核算。其中需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值4,421,439.38元,累计摊销1,117,756.03元。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减投资性房产地原值4,421,439.38元,调减投资性房产地累计摊销1,117,756.03元,调增固定资产的原值3,450,332.90元和累计折旧879,834.99元,调增无形资产原值971,106.48元和累计摊销237

  (3)2019年房屋转租的成本22,671,657.19元记入了管理费用。现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调增2019年度营业成本22,671,657.19元,调减2019年度管理费用22,671,657.19元。

  13、其他调整

  其他前期差错,现追溯调整,合计调减净资产731,697.40元。

  二、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更正事项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信息能够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情不存在损害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30,345,686.3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530,345,686.3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745,959,69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近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主要原因为随着互联网数字信息化发展,市场竞争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原有主要的有线电视业务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公司2014-2016年实施的战略、业务转型调整未达预期,进而导致银行抽贷、资金紧张,致使公司遭遇了客户订单交付延迟、供应商信心缺失、人才流失等方面的冲击,收入规模急速下滑,过重的成本费用负担、闲置资产减值处置等因素使得公司业绩受到重挫。2017-2019年原材料价格波动、期间费用居高不下、资产减值损失等原因导致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为负。

  三、应对措施

  针对2020 年度审计报告指出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争取2021年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改善,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提升盈利能力。

  主要通过创新市场营销,加快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强化供应链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主营业务内生盈利能力。

  2、强化成本费用管控,降低运营成本。

  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预算刚性管理、优化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等。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通过对目前处于低效率或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整合或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4、人力资源体系优化,提供公司发展保障。

  保持员工稳定,优化员工结构,制定合理的激励方案和奖惩措施,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公司正常运营需求及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邵风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四、《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和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和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九、《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一、《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二、《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同洲电子”变更为“*ST 同洲”,股票代码不变。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2、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后,自2021年4月30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同洲”,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52,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仍为“*ST同洲”;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052”;

  (四)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五)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六)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1,107,987.1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8,468,801.88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58,969.37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9,396,213.58元。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一)关于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亦未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警示

  针对2020 年度审计报告指出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情况,为有效化解风险,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争取2021年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改善,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提升盈利能力。

  主要通过创新市场营销,加快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强化供应链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主营业务内生盈利能力。

  2、强化成本费用管控,降低运营成本。

  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预算刚性管理、优化组织流程、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等。

  3、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益。

  通过对目前处于低效率或闲置的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整合或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盈利。

  4、人力资源体系优化,提供公司发展保障。

  保持员工稳定,优化员工结构,制定合理的激励方案和奖惩措施,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为公司正常运营需求及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 系 人:丁玉凤/刘道榆

  电    话:0755-26990000-6699/8880

  传    真:0755-26722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57

  电子信箱:dingyufeng@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到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果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公司的股票简称将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同洲电子”变更为“*ST 同洲”。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52。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1,107,987.1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8,468,801.8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758,969.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9,396,213.58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亦未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 系 人:丁玉凤/刘道榆

  电    话:0755-26990000-6699/8880

  传    真:0755-2672266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科技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57

  电子信箱:dingyufeng@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成员提名情况,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机制和程序设定,对公司控制权情况进行了谨慎甄别。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依据

  1.《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 《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上市规则》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 17.1 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第二条的规定,“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因此,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N名明细数据表》,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股东吴莉萍与吴一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未披露相互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截至2021年4月20日的股东名册、公司可以取得联系的重要自然人股东的书面确认,截至 2021年4月20日,公司不存在持股或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公司没有控股股东。

  2.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提名主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名单及提名人情况如下: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共9名,均由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以普通决议方式选举产生。根据上述当选董事的提名情况,公司目前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其表决权单独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人选的情形。据以上,公司单一股东无法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3. 公司单一股东无法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如前所述,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任何单一股东不会亦无法通过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不存在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所持表决权达到单独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以其所持表决权达到在法律上保证相关议案通过的效果,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在目前的股权结构下,公司将不存在《公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一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结合公司目前股东现状及董事会人员情况,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目前不存在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以及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现有单一股东目前不能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此外,公司单一股东无法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五、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后不会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及资产完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6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三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60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21年5月20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

  电    话:0755—26990000-6699

  传    真:0755-26722666

  邮    编:518057

  联 系 人:证券事务代表 丁玉凤

  邮    箱:dingyufeng@coship.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提议股东持股证明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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