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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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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公司以发展成一家能够实现全场景、全品类、全智能、全过程、全处置的“5A”级城市环境综合服务运营商为目标,在城市固废管理从前端到末端的全产业领域精耕细作。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国际化进程,积极推进与Urbaser的资源整合,形成了以综合城市环境服务、废弃物处置与利用、水务综合管理、工业废弃物处置和环保装备制造五大业务为核心的全球业务体系,涉及垃圾分类、智慧城乡环卫、智慧环境管理云平台、垃圾焚烧发电、装备制造、危险废弃物处置、固废分选与利用等领域,并就以上领域集投资建设、设计咨询、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和运营维护于一体,为客户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及解决方案。

  (一)综合城市环境服务

  1、垃圾智慧分类业务:公司提供覆盖街道、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写字楼、星级酒店或度假村、农贸市场、农村、商贸中心、企业园区、公园、景点、文化公共场所、体育公共场所、机场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站、客运站等城市全场景的垃圾分类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通过“线上+现场”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硬件布设、操作运营(含宣传)等组合式服务,在“两网融合”、厨余垃圾回收、居民宣教、有害垃圾管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政府招标并签署服务协议以取得垃圾分类项目。

  2、城乡智慧环卫业务:公司通过智能终端和设备使环卫工作中的人员、车辆、设施设备等互联互通,打造出“线上+现场”高效运营的城乡环卫智慧运营网络。针对城市、乡镇、农村的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提供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同时提供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城市公共区域日常清扫保洁服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解决方案。城乡环卫业务以政府招标和PPP模式为主,公司主要通过与政府相关主管单位签订服务运营协议获得环卫项目。

  3、绿化管理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Urbaser负责欧洲与南美洲多个主要城市的绿化管理服务。通过运用城市景观美学、工程学、植物学等方面的专业经验,公司提供包含绿地规划、公共绿地养护、私人花园养护、泳池养护、绿地和园景类公共空间设计、园林改造和美化、植树造林、儿童游乐设施维护、体育设施综合维护和树木栽培在内的工程建设和运维服务。

  (二)废弃物处置与利用服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十余年,构建了世界一流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链,原生垃圾焚烧、飞灰等离子熔融、炉渣资源化处置,从垃圾到资源,开创一站式三化处理新模式。焚烧发电项目采用更高标准、更低排放的“面向未来的蓝色垃圾焚烧厂”设计运营理念,如烟气高标准排放、高能效利用、数字化透明运营、环境绿色近邻等,积极应对垃圾焚烧处理需求的快速增长和“邻避现象”的现实矛盾。公司通过BOT、BOO的投融资模式,在打下坚实的业绩基础、建立良好口碑的同时,还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运营及未来新项目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固废综合处置业务:公司提供包括危险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分散或集中的处理处置服务。

  依靠等离子体技术,公司可为飞灰、医疗废弃物、化工釜渣、中低放核废料等危险废弃物提供针对性的处置方案。通过电离气体产生的高温等离子体不仅能够将有机物完全分解为小分子无毒物质,还能将其他物质如重金属等熔融形成稳定的玻璃态物质,产生的玻璃体及陶瓷体物质可以作为建筑原料进行销售。等离子体技术是当前世界最先进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基本可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满足世界最严苛的排放标准。公司已在江苏海安建成了等离子体飞灰资源化示范工程项目,通过自主研发的等离子体飞灰熔融技术与成套装备有效解决了生活垃圾焚烧“最后一公里”难题,促进了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的改良与升级。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先进高端的等离子体技术及核心装备,拓展其他危险废弃物处置领域的商业化应用。

  针对建筑垃圾,公司拥有再生微粉联合粉磨系统技术,采用的全自动再生骨料制品生产线能够生产各类环保再生制品,如地面砖、透水砖、生态砌砖、管廊和路牙石等。渣土分筛后公司不仅能够将建筑垃圾进行固化制砖、制作路基及营养土的资源化处置,而且生产出的再生细砂和微粉可替代天然砂和二级粉煤灰,直接作为3D打印建筑原料,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针对餐厨垃圾的特性和处置需求,公司可提供定制化的成套餐厨垃圾处置解决方案。针对餐厨垃圾收运分拣处理体系不完善的特点,公司开发出一套合理有效的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的解决方案,解决了餐厨垃圾高含水率和高含油率对焚烧的负面影响,具备项目投资少、占地面积小、减量化程度高等优点。在欧洲等地区公司广泛运用了餐厨垃圾厌氧发酵技术方案,通过必要的预处理技术保障后端厌氧发酵的正常运行,实现从餐厨垃圾到粗油脂、沼气及肥料等资源化产品的转化。

  3、再生资源分选再生业务:针对各种品类的可再生资源,公司的自动分拣线配备了先进的光学分离设备,无论是从速度,还是从废弃物材料的识别能力上,都大大提升了废弃物材料的分拣效率,分类后的废弃物除公司自行回收处置外还可销售给下游的专业回收处置公司。

  (三)水务综合管理业务

  水务综合管理业务覆盖污水收集及处理、饮用水净化及供应、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及建造等领域,能够为市政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覆盖完整水循环的综合水资源管理服务。该业务主要在西班牙和阿根廷全境开展,采取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模式或已建成项目的受托运营模式。

  (四)工业废弃物处置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Urbaser在工业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市场,特别是在“废油再生利用、燃料回收再利用、工业垃圾填埋”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废油再生利用业务主要通过废油收集商获取车库或工业客户产生的工业废油,通过油再生处理工艺,如多层蒸馏塔等,从废油中提取润滑油原油并对外出售。燃料回收再利用业务系针对船舶垃圾收集设施收集的船舶废油,利用特制催化剂,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对船舶废油进行加热蒸馏处理,保证船舶废油、水和其他杂质有效分离,最终形成高纯度的燃料对外销售,有着处理效率高、产品纯度高、二次污染少的优点。Urbaser工业垃圾填埋场分为危险废弃物填埋场和非危险废弃物填埋场,是西班牙目前拥有工业垃圾填埋场数量最多的公司,同时也拥有智利最大的垃圾填埋场,具备丰富的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经验。

  (五)环保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提供优质的垃圾焚烧发电整体解决方案及行业领先的新型核心装备,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危废处理、垃圾智能分类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及移交。除满足公司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外,还通过参与政府、相关环卫企业的各种环卫装备采购的招标和询价进行环保装备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既是公司深入探索资本控股引领下法人治理结构体系的开局之年,又是公司完满完成“十三五”战略规划目标,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里程碑式的一年。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着“全产业链”与“国际化”的发展战略,着力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以为全球客户提供先进的环保技术方案和优质的环境服务为努力方向,向着成为世界领先的城市环境服务综合运营商的目标高速迈进。公司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特别是欧洲第四季度新冠疫情再度爆发的影响,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8.67亿元,较2019年度增长17.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人民币6.5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2亿元,较2019年度增长0.52%;每股收益为0.26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境内主要业务情况

  1、垃圾末端处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保持稳定运行,垃圾处置量和上网电量再创新高。2020年度,公司在运营的10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计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约409万吨,同比增长约2.0%,实现上网电量9.6亿度,同比增长6%;完成餐厨垃圾处置约8万吨,同比增长约27%。同时,为保证境内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规模稳定增长,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规划,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各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进程,陕西蒲城项目、宁夏固原项目、山东平邑项目、扬州江都项目、南通通州湾项目、重庆铜梁项目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均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其中扬州江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于报告期内转运营,南通通州湾项目也于报告期内实现垃圾进场。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项城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与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签订了《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和《锡林浩特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其中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规模1200吨,垃圾处置费为68元/吨,总投资约4.6亿元人民币,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规模500吨,垃圾处置费为65.5元/吨,总投资约2.73亿元人民币,锡林浩特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日处理规模为50吨,服务费单价为380.6元/吨,总投资约0.36亿元人民币,优质项目的取得将为公司垃圾末端处置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2、城市环境服务业务

  2020年,公司城市环境服务业务在国内多点拓展部署,先后在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重庆、广西、北京、陕西、内蒙古等地中标新项目,如重庆市铜梁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广西防城港市城区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以及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如东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宿迁市宿豫区道路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等,目前公司境内智慧环卫及垃圾分类项目订单已遍布19个省市自治区共计38个城市。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城市环境服务的日转运垃圾近6000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城市环境服务业务板块累计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100亿元。

  随着公司智慧环卫及分类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拓展,业务规模实现逐年高速增长,基于长远考虑,公司计划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智慧环卫、分类业务平台并已于2020年末将筹划子公司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提上日程,在垃圾分类政策红利和资本市场的双重作用下,公司的城市环境服务业务即将迈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征程。

  3、环保设备销售业务

  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环保设备除满足公司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外销市场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天楹品牌的环保设备已销往海内外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天楹成套设备公司取得多笔垃圾焚烧炉及其配套设备销售订单和垃圾分类设备订单,如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焚烧炉及其辅助设备采购项目、南京市永阳街道小区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连云港经济开发区大件垃圾等可回收分拣中心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等。

  (二)境外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Urbaser运营的城市固废垃圾处理工厂已达133个,年垃圾处理量2060万吨,同比增长2%,上网电量20多亿度,同比增长9%;为全球30多个国家,665个城市,超过6900万人口提供城市环境服务,全年清扫街道约716万公里,收集垃圾920万吨,管理绿化区域约1.25亿平方米;运营的200个水净化设施,管线网络长度2400公里,全年净化水1.35亿立方米,向725万居民提供了高品质供水服务;此外Urbaser全年提炼再生废油4.3万吨,生产再生燃料9.3万吨。

  作为在东南亚地区重点推进的越南河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工程建设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目前正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越南富寿项目、新加坡大士项目、zero waste energy项目也均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各境外子公司在保障已有项目的稳定建设与规范运营的同时,也在西班牙、法国、阿根廷、印度、厄瓜多尔等多个国家获取新项目,成功签约西班牙埃斯特雷马杜拉自治区多个区域的固废处理厂综合运营维护以及固废运输项目、法国波城Valor Béarn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印度金奈垃圾收集与街道清扫项目、厄瓜多尔瓜亚基尔垃圾收集与街道清扫项目等。报告期内境外新合同金额达234亿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境外在手合同总额达1231亿人民币。

  (三)技术研发与创新情况

  在业绩增长的同时,公司重视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科技与创新实力。2020年,由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应红先生为首的9名专家在江苏海安对中国天楹医疗废物等离子体处置工艺技术进行了评审,并表示中国天楹等离子体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荐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最佳实用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BAT/BEP)》,这标志着公司重点投入研发的等离子体技术处置医疗废物应用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公司也将与有关部门配合编制医疗废物等离子体处置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医疗废物等离子体处置标准化体系,加快该技术推广应用,为生态环境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研究与创新方面获得多项荣誉,其中固废焚烧残余物先进等离子体成套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2020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补助,节能环保等离子体无害化废灰处置技术攻关项目获得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TYP-50等离子体熔融先进系统装备获得2020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荣誉称号,公司自主研发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获得江苏精品认证,子公司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大吨位模块化生活垃圾焚烧炉获得国家工信部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荣誉称号。截止本报告期末,中国天楹及下属子公司已有境内授权专利537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专利477项以及外观设计专利16项,拥有授权软件著作权7项,另有88项境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状态。此外,中国天楹下属子公司拥有境外专利32项,其中比利时专利2项,西班牙专利21项,法国专利2项,美国专利1项,EPO专利申请1项,PCT专利申请5项。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初始之年,公司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守主业,抢抓环保行业发展契机,充分发挥境内外双市场优势,在全球城市环境综合服务领域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力争将公司打造成为全球优秀的城市综合环境服务运营商,为我国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第五项第29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公司业务覆盖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且海外业务占比较大,因全球新冠疫情反弹,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计未来几个月内无法前往海外项目现场开展工作,难以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得足够的证据,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提前进行了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且立信和毕马威华振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做好了沟通工作。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1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3,576,703.3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755,579.85元,在提取盈余公积 7,001,300.92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4,754,278.93元。

  鉴于母公司至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方转正,基于目前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公司发展整体规划,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自2021年开始积极回馈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在现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经营和建设情况分配具体的授信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现有担保金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同时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且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圣军和茅洪菊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南通乾创、严圣军和茅洪菊承诺Urbaser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5,127万欧元、5,368万欧元、5,571万欧元。

  2020年度Urbaser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572万欧元(按2020年度欧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7.9002折算为人民币51,920万元),超过承诺数1,204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512万元),2020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

  Urbaser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12,805万欧元,截至2020年度期末合计承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为10,495万欧元。由于合计实际实现净利润高于其合计承诺净利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均达成业绩承诺要求,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Urbaser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和《关于Urbaser, S.A.U.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该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历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1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节之八“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3,576,703.3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755,579.85元,在提取盈余公积 7,001,300.92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4,754,278.93元。

  鉴于母公司至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方转正,基于目前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公司发展整体规划,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自2021年开始积极回馈股东。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公司完成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在公司现有担保金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历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1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以及并购项目等对流动资金及项目贷款的需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财务规划,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现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经营和建设情况分配具体的授信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21-1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事项,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82.96%,(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07.0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58%)。

  2、上述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

  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及其他各项业务正常有序的开展,有利于各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现有担保金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且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上表所列“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财务根据各相关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97亿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76365.7805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限分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股票、证券、基金、期货除外);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4.79%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87,269.94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03,128.02 万元,净资产184,141.92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101.39 万元,利润总额45,765.45 万元,实现净利润45,750.33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50,394.9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66,393.60万元,净资产184,001.35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11.58万元,利润总额-155.69万元,实现净利润-155.6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陈竹

  注册资本:15577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10,552.36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58,177.41 万元,净资产 52,374.94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5,925.19 万元,利润总额22,126.44 万元,实现净利润18,934.19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28,595.5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74,931.07 万元,净资产53,664.48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340.93 万元,利润总额1,692.62 万元,实现净利润1,436.26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注册地点:吉林省九台市苇子沟街道靠山村七社

  法定代表人:景兴东

  注册资本:14400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炉渣制品销售;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912.90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0,513.35 万元,净资产14,399.55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33 万元,实现净利润-0.31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该项目尚处于在建阶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362.14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1,962.95 万元,净资产14,399.20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32 万元,实现净利润-0.3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2020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其99%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112.39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1,903.15 万元,净资产14,209.24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437.44 万元,利润总额2,373.15 万元,实现净利润2,373.15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877.01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5,479.52 万元,净资产24,397.48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36.46 万元,利润总额1,416.93 万元,实现净利润1,416.9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南通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7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江珠路南侧、临海高等级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与区域供热、污泥综合处理、飞灰等离子熔融处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危废焚烧处理及残渣填埋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75%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1,500.9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1,560.29 万元,净资产29,940.66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9.05 万元,实现净利润-9.05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该项目2020年度处于在建阶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3,772.4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3,818.76 万元,净资产29,953.69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3.03 万元,实现净利润13.0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大寿村(寿山村委会院内)

  法定代表人:王鹏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取得专项许可后方可经营);炉渣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7,149.7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6,689.53 万元,净资产30,460.22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672.83 万元,利润总额535.52 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073.27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597.79 万元,净资产30,475.48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41.78 万元,利润总额15.27 万元,实现净利润15.2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办事处东园街垃圾处理场东部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76.74%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0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0元,净资产0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项目处于拟建阶段。)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长江西路288号2幢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8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能源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89,835.8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90,711.02 万元,净资产799,124.83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316.48 万元,实现净利润-2,316.48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91,836.02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91,818.40 万元,净资产800,017.62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892.79 万元,实现净利润892.7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项城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项城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04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郑郭镇东南5公里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11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及一般性工业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702.43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884.42 万元,净资产818.0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该项目处于筹建阶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789.88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852.66 万元,净资产937.22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79 万元,实现净利润-0.79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华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华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3日

  注册地点:11 KRANJI CRESCENT,WH BUILDING,SINGAPORE 728656

  注册资本::1万美元

  经营范围: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等其他相关垃圾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5%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46.8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859.19 万元,净资产-212.34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08.27 万元,实现净利润-208.27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该项目处于在建阶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518.38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654.53 万元,净资产3,863.85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47.82 万元,实现净利润-147.8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7日

  注册地点:Truong Son Group, Dong Son Ward, Bim Son Town, Thanh Hoa Province, Vietnam

  注册资本:307,665,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6%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357.2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358.81 万元,净资产-1.55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64 万元,实现净利润-1.64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该项目处于筹建阶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358.69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5,360.26 万元,净资产-1.57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55 万元,实现净利润-1.55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富寿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富寿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注册地点:Quarter 5, Tram Than Commune, Phu Ninh District, Phu Tho Province, Vietnam

  注册资本:250,690,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垃圾处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7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710.85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2,503.50 万元,净资产207.36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实现净利润0元。(上述数据经审计)(该项目处于筹建阶段。)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200.83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2,992.58 万元,净资产208.26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71 万元,实现净利润-0.7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Urbaser, S.A.U.

  被担保人名称:Urbaser, S.A.U

  成立日期:1990年9月13日

  注册地点:Camino de Hormigueras 171, 28031 Madrid (Spain)

  注册资本:221,774,276.60欧元

  经营范围:提供综合环境服务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741,069.96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116,698.76 万元,净资产624,371.20 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94,064.31 万元,利润总额100,699.05 万元,实现净利润63,569.71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82,399.84 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433,998.46 万元,净资产648,401.39 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91,848.63 万元,利润总额22,824.71 万元,实现净利润16,014.20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计划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被担保人将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目前部分项目尚处于在建和拟建阶段,各项目将根据各自经营、建设情况和项目竣工后自身收益能力,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和融资额度,各子公司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担保风险可控。

  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在其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或要求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提高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借款的效率,更好地解决控股子公司在实际运营和项目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目正常有序的运营和建设,符合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现有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7.09亿元(不含本次新增授权额度),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91.58%,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21.26%。公司担保皆系其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的担保,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1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该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天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1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成雨静,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成雨静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制造业、环保、消费品等行业上市年报审计具有丰富经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黎志贤,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黎志贤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黎志贤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1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2021 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毕马威华振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在2020年度年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经过对毕马威华振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我们一致认为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聘用会计事务所的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21-2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3,576,703.3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755,579.85元,在提取盈余公积 7,001,300.92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4,754,278.9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0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14年5月通过借壳重组上市,公司前身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未曾有实际主营业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88,125,466.51元。公司重组后,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各子公司每年均100%向其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755,579.85元,在提取盈余公积 7,001,300.92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4,754,278.93元。

  鉴于母公司至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方转正,基于目前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公司发展整体规划,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自2021年开始积极回馈股东。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天楹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2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zhangmma@ctyi.com.cn

  联系人:张鸣鸣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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