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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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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冶金产品生产、经营、开发,黑色金属矿石开采、洗选及深加工。主要产品有热轧圆钢、螺纹钢、中宽热带、线材、焊接钢管等。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生产的“华凌”牌热轧圆钢、“华凌”牌优特钢是辽宁省重点名牌产品,通过了德国TUV认证机构IATF16949:2016版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5#、40Cr圆钢荣获国家“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主要用于机械、汽车、铁路、船舶、石油、化工、锅炉、风电、矿山等领域;具有物理及化学性能稳定,强度高、塑性及韧性好、尺寸精度高、表面光洁、包装牢固整齐、标识清晰、规格覆盖广等特点。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远销东南亚、中东、美洲、非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生产的“菱圆”牌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是全国驰名商标和辽宁省名牌产品、首届辽宁省重点名牌产品,是上期所交割品牌;通过了MC冶金产品认证,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连续多年荣获“全国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和“金杯优质产品”;被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批准为“全国建材推荐产品”;被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评为“工程建设推荐产品”,入选重点工程建筑钢材推荐品牌目录。主要用于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领域。具有物理及化学性能稳定,强度高、塑性好、尺寸精度高等特点。在我国第一条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速铁路——京沪高铁、被誉为“中国铁路现代化的标志性工程”-秦沈高速客运专线、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港珠澳大桥、京沈高速公路、东北最大水利工程--嫩江尼尔基水利枢纽、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红沿河核电站、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北京西客站、大庆油田、北京奥运场馆、雄安高铁站、雄安新区及周边工程基础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及尼日利亚拉伊铁路、亚投行总部等基础设施建设中被广泛使用;出口到蒙古、印度、韩国、印尼、泰国、越南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生产的“华凌”牌中宽热带,多次荣获全国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金杯优质产品”和辽宁省重点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产品广泛应用于冷轧、镀锌、焊管、三波护栏板、摩托车链轮、高铁垫圈、农机具耙片、旋耕刀、锯片、链条、剪刀、汽车零部件等对硬度、强度、韧性有特殊要求的制造加工类行业。具有尺寸偏差小,表面质量好,物理及化学性能稳定,S、P含量低,性能稳定,批量组织灵活等特点。市场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及地区。

  公司生产的“菱圆”牌热轧盘条(线材)主要用于建筑、机械加工、拉丝等行业。2018年度被认定为冶金产品实物质量 “金杯优质产品”。

  公司生产的“华凌”牌焊接钢管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输送用管、石油套管、油管、低压流体输送用管、机械和建筑结构用管、锅炉用管、汽车传动轴管、带式输送机托辊用管等。在迪拜塔、奥运"水立方"、"鸟巢"及其配套交通基础设施和首都机场新航站楼、西昌卫星发射中心、中国大剧院等国家重点工程中被广泛使用;远销30多个省、市、自治区,出口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

  行业情况详见第四节“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部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累计生产钢581.10万吨,同比减少1.58%;生产铁542.43万吨,同比增长0.32%;钢材商品量575.83万吨,同比减少2.02%。实现营业收入202.97亿元,同比下降3.88%;营业总成本194.49亿元,同比下降4.34%;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58亿元,同比增长30.48%。报告期末, 公司拥有总资产159.96亿元,比年初增长0.63%;负债总额77.19亿元,比年初降低5.25%;股东权益82.77亿元,比年初增长6.8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48.26%,比年初降低2.99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无。

  四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污染物有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依据排污许可,公司核定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10,606.763吨,二氧化硫6,182.030吨,氮氧化物10,937.120吨。报告期,公司产钢581.1008万吨、产铁542.4341万吨、产钢材585.4685万吨,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584.859吨、粉尘5,633.837吨、二氧化硫2,237.217吨、氮氧化物3,838.595吨,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满足排污许可总量要求。报告期内吨钢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0.4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38千克,吨钢氮氧化物0.66千克,废水零排放。

  ①企业基本信息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②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源数量及排放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保国铁矿、钢管公司均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源数量及排放情况见表2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有环保设施91台套, 其中废水处理设施22套,废气治理设施69台套。环保设施全部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①2020年,公司有新建项目1个,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在建设前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

  ②严格按国家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并全部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按照三年一更新的要求,公司已于2019年5月委托第三方再次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通过了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为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公司每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演练效果对预案进行评价与完善。通过加强应急能力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公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同时公司内部也制定了详细的日常监测计划,对各污染物排放源进行定期例行监测。积极配合省市环保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完善整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表明,公司各工序环保设施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情况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危险废物储存和转移程序。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和废铅电池。2020年废油及废油含物产生量72吨,报废铅蓄电池产生量29.74吨,全部按国家相关要求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落实环保部门行政命令及遵纪守法情况

  公司认真执行省市环保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完成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2020年未出现违法和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况。

  ③环保税缴纳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核算各工序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并根据实际排放总量核算环保税。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环保税为1,105.29万元。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子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文广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2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由董事长文广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和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报废固定资产:根据原料场和烧结机改扩建工程工艺布置需要,以及部分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寿命功能丧失等情况,2020年度,公司决定将原3号4号解冻库厂房、汽车受矿槽、空压机等固定资产报废拆除。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为44,392,141.77元,扣除累计折旧29,457,712.76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2,208,275.12元,净残值2,726,153.89元,回收废旧物资46万元,固定资产处理净损失227万元。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炼钢产能置换建设项目进度安排,公司计划于2021年4月拆除七机七流方坯连铸机相关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经减值测试,公司决定对上述拟拆除的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040,694.24元。

  3.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全资子公司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经初步测算,公司决定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2,693,024.05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2,693,024.05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鉴于部分固定资产因工艺改变、功能丧失、性能下降、使用寿命到期等,拟予以报废。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为136,458,867.36元,扣除累计折旧91,289,844.28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4,154.11元,净残值45,004,868.97元,预计可回收废旧物资105万元,固定资产处理净损失4,395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2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事项的议案

  为保障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提高融资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融资,开展资产池业务等)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相关事项。授权期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在授权期间最高时点余额超过上述额度,仍需按照职责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与上一个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发生变化。(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适应新发展理念,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公司运行的质量与效率,公司决定对内部组织机构重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如下:

  职能部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律事务室、综合管理部、生产安全部、科技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造价中心、能源环保部、机动部、保卫部、数字化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物流管理中心、审计监察部。

  直属生产单位8个,分别为: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第一炼钢厂、第一轧钢厂、第二轧钢厂、原料厂、氧气厂、优特钢事业部(技术中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2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和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和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处理调节利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处理调节利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等有关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年报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年报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总体上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2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季报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2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8,073,236.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268,515.01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05,549,088.50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158,7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569,522.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2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规定,本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对出租人而言,新租赁准则基本上延续了现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但对出租人的信息披露有详细的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27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就双方持续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某些产品、原燃材料、能源动力、备品备件、运输、服务等签订协议。

  ●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在充分利用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及其子公司现有资源的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2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该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文广先生、冯亚军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孙浩先生、张先治先生、石育斌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与上年度相比,关联交易价格和金额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后,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2021年度综合服务合同》、《土地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会议中心使用协议》、《职工食堂、活动中心租赁协议》;与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运输服务协议》、《备件材料供应协议》;与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氮气供应协议》、《备件材料供应协议》、《土地租赁协议》;与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与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物资购销协议》、《2021年度物资购销合同》;与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运输服务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对该项关联交易应当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4日,注册资本为16亿元,住所: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法定代表人:文广;是由原凌源钢铁公司改制而设立的,性质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是公司发起人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012,999,876股股权,占总股本的35.84%。凌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净资产84.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73%,2020年度净利润为7.42亿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凌源市莫胡店;法定代表人:黄伟;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公司专用线铁路货物运输、货物装卸与搬运、铁路器材销售。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净资产7,411.6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8%,2020年度净利润为700.78万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日,注册资本为900万元,住所:凌源市钢铁路3号;法定代表人:徐世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监理、设备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施工管理;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电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净资产1,482.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4%,2020年度净利润为295.96万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凌源滨河会务中心,系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83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15.4万元,住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牛河梁大街凌钢集团驻地旁;法定代表人:付宇光;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主营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含凉菜,含酒水;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零售;文化用品、日用杂品零售。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净资产-88.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4.15%,2020年度净利润为11.16万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3亿元,住所:凌源市莫胡店;法定代表人:张海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公司发电、供热。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净资产6.3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58%,2020年度净利润为3,409.89万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为80万元,住所:凌源市钢铁路3号;法定代表人:冯铁辉;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建筑材料检测。截止2020年底,该公司净资产16.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05%,2020年度净利润为-2.68万元。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上述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本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I.《综合服务协议》及《2021年度综合服务合同》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双方持续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某些产品、原燃材料、能源动力、备品备件、服务等。

  5、定价原则: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服务的服务费用均应按如下定价原则计价:

  (1) 有国家定价的,应当适用国家定价;

  (2) 若无国家定价,应首先适用市场价格;

  (3) 若无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交易金额):预计2021年度公司向凌钢集团购买材料453,810万元,购买动力122,356万元,购买热力64,263万元,接受劳务9,090万元;向其销售材料59,708万元,提供劳务572万元。

  7、结算、支付方式:除焦炭、焦粉、铁精矿、废钢等采用预付货款、月底结算的方式外,其它产品和服务均采用按月结算、即时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转帐支票、电汇凭证、国内信用证、现金等方式支付。

  8、《综合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2021年度综合服务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II.《土地租赁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出租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土地使用权,共计1,746,894.53m2。

  5、交易价格:34,937,890.6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在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租金。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III.《土地租赁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出租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土地使用权,共计33,426.00m2。

  5、交易价格:668,520.0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在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租金。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IV.《房屋租赁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承租方):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乙方位于辽宁省凌源市的行政楼,房屋面积:1,535m2

  5、交易价格:798,200.0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每月月底支付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V.《房屋租赁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承租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出租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乙方位于辽宁省凌源市的综合楼,房屋面积:180m2

  5、交易价格:93,600.0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每月月底支付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VI.《会议中心使用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承租方):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会议中心

  5、交易价格:甲方租赁乙方会议中心的面积为3,695.58m2,租金为1,921,701.6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每月月底支付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VII.《职工食堂、活动中心租赁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承租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出租方):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职工食堂、活动中心

  5、交易价格:甲方租赁乙方的职工食堂、活动中心的面积为3,185.1 m2,租金为1,656,252.0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每月月底支付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本公司与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I.《运输服务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甲方厂内铁路运输服务

  5、交易数量及价格:甲方2021年度厂内铁路运输数量计划为760万吨。运输费用包括乙方的运输成本、装卸成本、费用和合理的利润,2021年度的运输费用为3.60元/吨(不含税)。

  6、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即时付款。

  7、合同的有效期限一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II.《备件材料供应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备件材料

  5、交易价格:按同期市场价格结算

  6、交易金额:预计2020年度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备件材料金额为120万元(不含税)。

  7、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即时付款。

  8、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本公司与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I.《氮气供应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氮气

  5、交易数量及价格:甲方2021年度计划向乙方供应氮气950万m3,供应价格在充分考虑甲方的生产成本、运送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2021年度甲方向乙方供应氮气的价格为0.25元/ m3(不含税)。

  6、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即时付款。

  7、合同的有效期限一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II.《备件材料供应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备件材料

  5、交易价格:按同期市场价格结算

  6、交易金额:预计2021年度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备件材料金额为1,090万元(不含税)。

  7、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即时付款。

  8、合同的有效期限一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III.《土地租赁协议》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出租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土地使用权,共计34,039.00m2。

  5、交易价格:680,780.0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在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租金。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本公司与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承租方):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乙方位于辽宁省凌源市凌钢厂区内房屋,房屋面积:500m2

  5、交易价格:10,656.0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每月月底支付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本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承租方):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乙方位于辽宁省凌源市的综合楼,房屋面积:459m2

  5、交易价格:238,680.00元/年(不含税)

  6、结算方式:每月月底支付

  7、协议的有效期限: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双方持续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某些产品、原燃材料、能源动力、备品备件、服务等。

  5、定价原则: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服务的服务费用均应按如下定价原则计价:

  (1) 有国家定价的,应当适用国家定价;

  (2) 若无国家定价,应首先适用市场价格;

  (3) 若无国家定价及市场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交易金额):预计2021年度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动力101万元,购买热力42万元;向其提供劳务4,150万元。

  7、结算、支付方式:按月结算、即时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转帐支票、电汇凭证、国内信用证、现金等方式支付。

  8、《物资购销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2021年度物资购销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七)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甲方: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签约日期:2021年4月28日

  3、签约地点:辽宁省凌源市

  4、交易标的:甲方的厂内铁路运输服务

  5、交易数量及价格:甲方2021年度厂内铁路运输数量计划为1,050万吨。运输费用包括乙方的运输成本、装卸成本、费用和合理的利润,2021年度的运输费用为3.60元/吨(不含税)。

  6、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即时付款。

  7、合同的有效期限一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由凌钢集团公司以其炼铁、炼钢、轧钢等主体生产部门及供应、销售部门改组后设立的,从成立之日起,就与凌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着关联交易,今后仍将延续下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确保各方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价格和关联交易金额与上年度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在充分利用凌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资源的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凌钢集团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2021年度综合服务合同》、《土地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会议中心使用协议》、《职工食堂、活动中心租赁协议》;

  2.本公司与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运输服务协议》、《备件材料供应协议》;

  3.本公司与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氮气供应协议》、《备件材料供应协议》、《土地租赁协议》;

  4. 本公司与凌钢集团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

  5. 本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

  6.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凌钢集团签署的《物资购销协议》、《2021年度物资购销合同》;

  7.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凌源钢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运输服务协议》;

  8.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9.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28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号)核准,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了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凌钢转债”),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凌钢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6年4月12日。

  鉴于“凌钢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3月31日,因“凌钢转债”转股而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5,075,972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771,082,743股增加至2,826,158,715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71,082,743元变更为2,826,158,715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71,082,743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158,715元。

  2、原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为957,960,606股,占总股本的34.57%,其他股东持有1,813,122,137股,占总股本的65.43%。

  修改为:公司发起人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为1,012,999,876股,占总股本的35.84%,其他股东持有1,813,158,839股,占总股本的64.16%。

  3、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71,082,74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71,082,743股,其中发起人持有957,960,606股,其他股东持有1,813,122,137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826,158,71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26,158,715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012,999,876股,其他股东持有1,813,158,839股。

  除上述修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29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人员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陆红,199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8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品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年开始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15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过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陆红、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品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审计报告及投保情况等相关信息,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评价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已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工作勤勉尽责,能够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下一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建议公司向其支付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报酬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报酬为50万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审计报告及投保情况等相关信息,并综合其在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已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该项议案事前已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报酬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报酬为50万元。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30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钢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现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7,912,170.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2,087,829.73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6,600,000.00元后余款433,400,000.00元已于2020年4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会验字[2020]110Z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6,126,380.53元,累计收到扣除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净收入2,200,792.6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474,412.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515020102000007712),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2020年4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后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93,251,697.24元。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251,697.2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凌钢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证券登记费等共计人民币7,912,170.27元发行费用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087,829.73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2,087,829.7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126,380.5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474,412.16元。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1)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股票登记费等)的1,312,170.27元,公司以其他自有资金账户支付;(2)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孳生利息2,200,792.69元(扣除手续费后)。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3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 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转股代码:19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编    号:临2021-032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 投资者可于 2021 年5月7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lggf_zqb@126.com。本公司将会于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1:00-12: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

  一、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平台在线文字交流,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业绩说明会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1:00-12: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文广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马育民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宝杰先生、董事兼总会计师李占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1:00-12: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于 2021 年5月7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lggf_zqb@126.com。本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宝杰 、李晓春

  联系电话:0421-6838259

  传真:0421-6831910

  邮箱:lggf_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以在业绩说明会后在上证e互动查看交流内容。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31   证券简称:凌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代码:190070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先发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参会时提供以上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12250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晓春、温菲菲

  联系电话:0421-6838259

  传真:0421-6831910

  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31                  公司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代码:110070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转股代码:190070                       转股简称:凌钢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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