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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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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ST秦机 公告编号:2021-29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转让深圳秦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6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公司”)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安汇通”)于2021年4月27日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公司将持有的深圳秦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秦川保理”)60%股权作价4,620万元转让给长安汇通。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深圳秦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21年4月14日,公司在陕西省西部产权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秦川保理60%股权,股权挂牌价格为4,620万元。2021年4月23日,本轮挂牌公告期届满,公司征集到长安汇通一个意向受让方,摘牌价格为4,620万元。2021年4月27日,公司与长安汇通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长安汇通已将交易价款汇入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9楼9002室

  法定代表人:陶峰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7110K11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由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企业管理等。

  股东情况: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陕西省国资委”)持股100%

  2、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省国资委持有长安汇通100%股权,长安汇通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除此之外,长安汇通与公司及其他前十大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交易对方长安汇通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受让方):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秦川保理60%股权。

  2、转让方式

  转让标的通过交易所公开挂牌,采用公开协议的方式,确定乙方为受让人,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实施股权交易。

  3、交易价款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肆仟陆佰贰拾万元〖即:人民币(小写) 4,62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交易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交易所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经核对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5、转让交割事项

  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完成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法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股权交易的批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交易获得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权利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本合同签署完毕且甲方取得交易价款后,即视同交割完成,甲方不再参与标的企业经营管理。于2021年5月31日前,若标的企业未办理完成转让标的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过渡期安排

  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标的企业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评估报告》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标的企业产生的净利润,由甲方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过渡期净利润的确定,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认。过渡期结束后,标的企业产生的净利润,甲方不再享有或承担,转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0.1%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1计算。逾期付款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0.1%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交易价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2020年5月31日前,标的企业未办理完成转让标的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则2021年5月31日后甲方应按照合同交易价款的每日万分之1向乙方支付违约款直至权利变更登记完成。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事项。

  2、截止评估基准日,经各方确认,标的企业尚有应向甲方支付的借款本金1亿元,本合同签署完毕且甲方取得股权转让款后,乙方承诺积极协助标的企业于2021年5月31日前履行归还借款及相应利息、管理费的义务。乙方同意对标的企业上述借款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限至标的企业付清所有应付款之日止,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秦川保理公司股权,秦川保理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转让秦川保理公司股权,预计增加本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投资收益516万元,过渡期间按持股比例享有净利润,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股权交易合同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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