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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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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项小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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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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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止报告期末,A股股东总数为27,781户,H股股东总数为68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 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总体说明

  2021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47,417千元(2020年同期:人民币272,396千元),同比上升211.10%;利润总额为人民币501,864千元(2020年同期:人民币-65,660千元);未经审计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52,143千元(2020年同期:人民币-26,142千元)。净利润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免收通行费所致。

  3.1.2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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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收费公路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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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上通行费收入数据为含税数据。

  2.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8日24时,共16天对小型客车免收车辆通行费,并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

  3.以上车流量数据除205国道天长段新线及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外不包含重大节假日非ETC车道通行的小型客车数据。

  合宁高速公路

  报告期内,受益于合宁高速公路“四改八”工程完工影响,部分前往南京及周边城市的车辆重新选择合宁高速通行,该路段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

  报告期内,随着江苏省内新路段的开通,路网结构的完善,高速公路的便捷、时效性吸引更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长途车辆增长尤为明显;江苏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差异化收费的优惠政策,6 轴以上的货车参照 6 类货车执行收费标准,吸引部分货车重新选择宁淮高速通行,货车流量同比增长较快;因京沪高速改扩建需要,部分路段分段半幅封闭,限制五轴(含)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及危化品车辆通行,导致部分货车阶段性分流至宁淮高速。

  205 国道天长段新线

  与205国道并行的101县道限高门架于2020年12月16日正式拆除,部分大型货车改走该县道;且与205国道并行的204省道于2020年12月26日全线贯通,导致部分车辆被分流,对205国道天长段通行费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

  310国道与311国道萧县段大修后修复通车,路况良好且无收费站,对连霍高速东西线的部分大型货车、大型客车产生持续分流影响。

  高界高速公路

  高界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50沪渝高速的组成部分,是我省东西向的重要过境通道,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复工复产的有序进行,通行需求较快释放;该路段北与合安高速相接,受合安高速公路方兴大道-马堰段“四改八”工程于2019年底完工影响,对其效益带来一定利好。

  宣广、广祠高速公路

  宣广高速、广祠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50沪渝高速的组成部分,是我省东西向的重要过境通道,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复工复产的有序进行,通行需求较快释放,在春运期间反映尤为明显;平行道路(原老318国道)改扩建工程未全线完成,部分车辆在通行改扩建完成的路段后选择走高速,带动宣广高速、广祠高速车流量呈增长态势。

  宁宣杭高速公路

  报告期内,宁宣杭高速宣宁段受溧宁高速持续分流影响,部分车辆选择走溧宁高速道路段前往上海、浙江等地,导致宣宁段部分车辆被分流;

  春运期间G50沪渝高速车流量较大,期间宣广高速多次出现封道等交通管制,导致部分返浙车辆选择宁千高速通行,带动宁千段车流量呈阶段性增长态势;

  2020年11月13日起狸桥站附近的010县道改扩建封闭施工,前往江苏南京等地车辆改从269省道行驶,对宣狸段产生持续分流影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各项政策性减免措施影响

  报告期内,各项政策性减免措施继续执行。2021年第一季度本集团各项减免金额共计人民币1.43亿元,其中:

  本集团共减免绿色通道车辆约6.84万辆,减免金额约为人民币4,113万元。

  春节七天,本集团所辖路段的出口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流量达108.7万辆,免收金额约为人民币4,674万元。

  应国家“供给侧”改革需求,我省自2016年7月12日起对持安徽交通卡货车实行85折优惠政策,该政策持续吸引部分货车选择高速公路行驶。报告期内,ETC 优惠减免人民币5,301万元,其中货车安徽交通卡优惠减免约人民币2,872万元;其他政策性减免约人民币196万元。

  调整通行费计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试运行一年,于2020年底到期。经省政府同意,新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八五折优惠政策期限暂定延长3年,即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关于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公告》(临2020-033)。

  ETC用户无差别95折优惠政策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改委《关于落实收费公路ETC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019年7月1日起,对通行安徽省收费公路的使用外省电子支付卡支付通行费的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政策。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本集团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本集团投资经营的各收费公路项目自2020年2月17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车辆通行费。基于上述原因,本集团2020年1-6月仅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0亿元。随着经济有序复苏,区域内公路运输及物流需求整体恢复,预计2021年初至中期期末本集团经营的各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21-01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在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2021年4月18日和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杨旭东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浩先生、方芳女士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全体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由项小龙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并形成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经自查,本公司在公司治理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管控与治理,未发现存在影响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向证监会报送《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唐军先生提名,经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贤祥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件:张贤祥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张贤祥先生简历

  张贤祥,1974年12月出生,安徽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政工师,公司律师。曾先后担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青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南收费站常务副站长、人事部部长,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职务。

  公司代码:600012                           公司简称:皖通高速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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