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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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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志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行政处罚事项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字202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1】3号)。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诉讼事项

  (1)新疆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御天成艺术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图片著作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厦门御天成艺术顾问有限公司应向新疆安讯支付转让费用,但厦门御天成艺术顾问有限公司仍剩余130万元的款项未支付,因此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2)新疆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喜达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独占许可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北京喜达达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向新疆安讯支付改编权许可费,但目前仍剩余216万元未支付,因此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许可费。目前案件尚未在审理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下发《关于核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向杨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6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5,834,729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3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6,649,996.47元。

  2016年10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899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5日,华创证券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的805880100004487账号,共8家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96.39元。

  2016年10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00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10月25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999,999,996.3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349,999.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76,649,996.47元。其中股本人民币55,834,729.00元,920,815,267.47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30,818.13万元,募集资金结余78,270.6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770.6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投资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未到期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金额5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可转让大额存款2,000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1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1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1季报正文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2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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