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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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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1-01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贝宇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2,828.35万元,下降36.35%,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归还债券、银行借款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385.60万元,增长123.19%,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预付能源费用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33,319.22万元,增长80.86%,系报告期内公司基金类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551.41万元,增长75.49%,系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改造支出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21,445.97万元,增长213.77%,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2,420.00万元,增长96.80%,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比期初减少11,080.19万元,下降39.09%,系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1,803.55万元,下降71.45%,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20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31,101.02万元,下降40.77%,系报告期内公司归还债券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10,141.81万元,下降78.98%,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归还专项应付款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425.91万元,增长33.77%,系报告期内物业销售成本结转及新增项目折旧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36.42万元,增长108.81%,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375.56万元,增长774.92%,系报告期内联营企业分红及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04.50万元,下降584.34%,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坏账损失冲回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20.48万元,增长233.15%,系报告期内公司赔款收入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7.43万元,下降76.16%,主要系上年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疫情捐款支出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3,107.43万元,增长46.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3,108.89万元,增长2344.5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1,575.38万元,下降1142.7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2,808.75万元,下降1108.7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归还债券、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与有限责任公司《RPKPROM》(俄罗斯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Gorizont》(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Sberbank(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就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开发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本公司与地平线有限责任公司拟于莫斯科投资设立一家管理公司负责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运营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设立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因莫斯科市场系公司首个海外拟试点市场,在运营模式等方面的经验有待提高,公司仍未与合作方就具体合作的形式、出资金额等重要问题达成一致,尚未与合作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莫斯科中国海宁皮革城项目尚无其他进展。

  2、根据公司与山东海那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那公司”)以及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皮革城公司”)签订的《关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海那公司地块之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并经公司2019年3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批准,就济南海宁皮革城合作事宜予以调整。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1日和2019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署济南海宁皮革城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以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9年已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本报告期内已完成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工作。

  3、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与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由上述三方或其指定下属子公司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就生态绿色、健康养老、医疗服务、农业旅游、教育培训、科创孵化等领域开展投资合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合作各方正积极开展相关考察、调研活动,就相关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商谈。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6.27%股权项目”、“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智慧市场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57,343.26万元。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一: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出资80,985.00万元收购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根据公司子公司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与湖北金联民生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武汉海宁皮革城主要资产项目收购价款最终为79,338.59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7月11日办妥受让房产的权证。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8,432.76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二:收购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4,686.00万元用于收购吴应杰、陈品旺持有的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16.27%股权。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5年7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686.00万元。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三: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126,667.00万元,已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根据2015年5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2,451.2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海宁中国皮革城六期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8,782.68万元。

  (4)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四:智慧市场项目

  根据2015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智慧市场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441.82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市场项目)节余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人民币1,919.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月明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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