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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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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93                            公司简称:东百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施文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建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执行期限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赁业务,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采用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增量借款利率为5.145%。

  1.资产负债表: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

  2.利润表: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费用”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前期较高,再逐年减少)”的特点,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原准则下相等。

  3.现金流量表:新租赁准则对现金流总额不构成影响,只影响现金流量表项目列示,原计入经营活动的租赁费用在筹资活动中列示(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结束的租赁合同就实施新租赁准则的影响进行评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期初资产增加150,419.11万元、期初负债增加178,969.46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27,922.45万元,盈余公积减少619.7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8.20万元,资产负债率增加6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2021年1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霞女士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通知,施霞女士计划自2021年1月12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增持价格不超过6.00元/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施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2,58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本次增持计划于2021年4月11日实施期限届满,截止2021年4月11日,施霞女士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410,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公司控股股东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3,99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1月22日、1月28日、2月6日、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祝士哲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祝士哲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刘海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海芬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简    历

  刘海芬:女,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至2013年担任公司法务主管,2013年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5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无。

  二、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51.86%,主要原因是公司商业零售聚焦内容端,核心门店东百中心、兰州中心、东百爱琴海店不断调改升级,引进知名品牌,实现客流量快速增长;并且公司数字化建设,提升了营销能力,基于会员资产的深度运营和精准营销驱动客流业绩双增长;毛利率较上期增加6.59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业绩大幅增长及执行新租赁准则共同影响所致。

  2.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3.02%,主要是报告期项目租金收入增加所致;毛利率较上期增加42.47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折旧所致。

  3.商业地产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69.90%,主要是报告期福安东百广场项目销售尾期收入减少所致;毛利率较上期增加29.30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毛利率较高的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占比增加及报告期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折旧所致共同影响所致。

  4.酒店餐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146.53%,主要是报告期业绩大幅增长所致。

  5.供应链管理业务报告期无收入。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华东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19.13%,主要原因是商业零售核心门店东百中心不断调改升级,福州市龙头地位更加突出,核心品类化妆品销售持续增长带动其他品类销售增长,并且深度落地东百智慧零售产品及业务场景,基于会员资产的深度运营和精准营销驱动客流业绩双增长,报告期内东百中心营业收入2.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0%;东百爱琴海店基于调改升级实现品牌力的突破性跨越,带动商圈客质的贡献提升、加速客流的效率共享,实现客流翻倍的成效,报告期内东百爱琴海店营业收入4,09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26%。

  2.西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增长76.01%,主要原因是商业零售核心门店兰州中心持续引进知名品牌,包括国际一线化妆品等,开业以来受顾客认可度不断提高,会员数量快速增长,进入快速成长期,客流量增长及会员消费客单显著提升带来业绩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兰州中心营业收入1.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11%。

  3.华北地区收入较上期下降23.84%,主要是报告期仓储物流项目收入减少所致。

  4.华南地区收入较上期下降89.11%,主要是仓储物流佛山芦苞项目转让,报告期租金收入减少所致。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数据仅包含各百货门店的经营数据。

  (四)商业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报告期商业地产福清东百利桥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尚未销售。

  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无

  (3)竣工面积情况:无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348.54平方米,较上期下降54.72%;实现签约金额1,101.64万元,较上期下降55.64%。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实现签约面积100.10平方米,较上期下降98%;实现签约金额222.30万元,较上期下降95.63%。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报告期末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合计出租面积142,341.78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合计出租面积49,729.74平方米。

  由于商业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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