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K OF CHENGDU CO., LTD.
(股票代码:601838)
二〇二一年四月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杨钒董事委托乔丽媛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晖,行长王涛,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为母公司数据外,均为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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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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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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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精细化、数字化、大零售”战略转型方向,全面提升发展动能,经营业绩持续向好。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达到7,137.4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13.07亿元,增幅9.40%;存款总额4,907.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7.45亿元,增幅10.28%;贷款总额3,152.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1.82亿元,增幅10.98%。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3.69%,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1.10亿元,同比增长6.83亿元,增幅19.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9亿元,同比增长2.56亿元,增幅18.10%;基本每股收益0.46元,同比增长0.07元。
资产质量持续向优。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1.19%,较上年末下降0.1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32.91%,较上年末增长39.48个百分点。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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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发行方案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因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意向购置方案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公园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购买由其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司金融商务区地块房产,用途为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意向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该准则要求,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亦选择简化处理方式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对2021年3月31日的会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五、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5.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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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5.2 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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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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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2012年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5.4 杠杆率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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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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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贷款五级分类(不含应计利息)情况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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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晖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