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5 公司简称:楚天高速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银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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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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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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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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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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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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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同关联方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广北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即公司为大广北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7,500万元,建设集团为大广北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2,500万元。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合同。
2、经公司2020年10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开展沪渝高速公路车马阵停车区建设项目。合资公司湖北楚天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3日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荆州市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1-004)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核准,公司向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张旭辉、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及张建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90,085,929股,用于购买上述人员(单位)所持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中的5,717,632股自2021年2月25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0.3551%。(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1-005)
4、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总金额人民币10亿元,期限270天,发行利率2.40%,起息日为2020年7月2日,兑付日为2021年3月29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了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工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1-006)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政策,公司在春节假期继续执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累计免费16天,因疫情防控免收全部车辆通行费79天。2020年上半年,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同比大幅减少,同时高速公路经营成本仍需正常支出,且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了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投入,相关成本费用有所增加,导致公司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较往年发生重大变动。2021年,公司所辖各路段运营已恢复正常,预计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较2020年同期将有大幅提升,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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