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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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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赵虎、总经理袁光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18,142,449.16元,比期初数增加76.2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为139,700,350.74元,比期初数减少68.9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电费收入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为385,535,156.72元,比期初数增加36.4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随州火电项目建设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数为127,869,389.08元,比期初数减少47.0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期末应交所得税费减少所致;

  (5)应付股利期末数为838,937.12元,比期初数减少48.7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应付股东分红款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总收入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789,455,579.1元,比上期数增加46.91%,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利用小时上升,影响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2)营业总成本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629,516,666.84元,比上期数增加41.8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增加,主营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2021年1-3月发生数为500,725.65元,比上期数增加184.2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稳岗补贴等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626,895.85元,比上期数增加38.6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投资损失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1-3月发生数为428,341.06元,比上期数减少119.9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回已计提减值款项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2021年1-3月发生数为0元,比上期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7)营业利润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59,241,083.12元,比上期数增加147.01%,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利用小时上升,影响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8)利润总额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59,736,825.23元,比上期数增加143.5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利用小时上升,影响营业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2021年1-3月发生数为45,038,387.63元,比上期数增加71.0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利用小时上升,利润总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10)净利润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14,698,437.6元,比上期数增加192.2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利用小时上升,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11,484,271.13元,比上期数增加260.28%,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利用小时上升,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2)基本每股收益2021年1-3月发生数为0.1006元/股,比上期数增加260.5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利用小时上升,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2,246,483,526.04元,比上期数增加49.2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87,315,627.1元,比上期数增加108.3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单位间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404,503,626.71元,比上期数增加81.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燃料采购额增加所致;

  (4)支付的各项税费2021年1-3月发生数为215,130,339.38元,比上期数增加129.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应交所得税费增加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263,072,360.53元,比上期数增加54.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单位间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65,307.51元,比上期数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基建项目单位收到存款利息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64,385,437.94元,比上期数增加115.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新增基建项目投资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1年1-3月发生数为-161,971,791.45元,比上期数减少112.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新增基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712,463,041.43元,比上期数减少40.1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0.00元,比上期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未发行债券所致;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21年1-3月发生数为707,685,004.43元,比上期数减少59.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1年1-3月发生数为-38,516,828.21元,比上期数增加62.9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局面稳定,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共计完成发电量46.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43.99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4.29%、44.76%。上述电量数据增幅较大主要系湖北省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全省用电规模、火电发电量出现大幅下降,本期全省发用电已恢复正常。第二季度公司发电量同比增长的可能性较大,主要系上年同期为疫后复工复产初期,湖北部分地区经济尚未恢复,预计今年二季度全省用电增幅较大。同时,湖北是水电大省,二季度降雨及水库来水情况将对公司火电机组发电出力造成较大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

  3.由于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方国电财务进行重组整合,其原有金融业务将由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承接,国电财务在重组完成后将清算注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能财务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国能财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金融服务业务。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终止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2020年11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陆续在国能财务开设结算账户。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电财务结算账户全部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4日、10月31日、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120、2021-02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电财务关于其解散并启动清算注销工作的2020年度第四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经国电财务2020年度第四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其全体股东形成一致决议如下:同意国电财务解散,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按照本决议启动公司解散、清算、注销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解散并启动清算注销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058)。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2021年1月8日和3月17日,本次交易分别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036)。目前,标的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变更登记,标的公司100%股权已于2021年4月2日过户至公司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5.2018年12月,公司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和许昌中院《征询函》的有关要求,对控股子公司河南煤业提起执行转破产程序。管辖法院于2019年7月24日受理了上述破产申请并于2019年12月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公司依法申报了对河南煤业的破产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4日和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069,2020-004、01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破产管辖法院《民事裁定书》,经审查,法院认为河南煤业符合破产条件,宣告河南煤业破产;对公司已申报的4笔债权(共计299,142,508.03元)和管理人制作的《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财产分配与追加财产分配方案》予以确认;同时,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终结河南煤业破产清算程序,但保留管理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再行终止管理人职务。同日,公司收到破产管辖法院《民事裁定书》,因河南煤业全资子公司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和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河南煤业破产管理人决定,以河南煤业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安兴煤业和兴华煤业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于2020年11月6日受理了上述申请,但目前尚未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煤业及其所属企业破产清算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6.经公开招投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公司)将其化学制水系统增容改造项目交由公司关联方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新明)实施,项目中标金额为4,357.12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化学制水系统增容改造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报告期内,荆门公司与北京朗新明签署了《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化学制水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荆门公司化学制水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7.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额为74,216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荆州热电二期扩建项目。该项目为在荆州公司一期项目预留扩建端北侧建设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机组额定供热能力2×240t/h;项目静态投资238,377万元,动态总投资247,38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023)。

  8.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现有发行债券的基础上,通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债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024)。

  9.报告期内,经公开招投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将其低温省煤器及热媒水暖风器设备采购项目交由公司关联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龙源)实施,项目中标金额为2,8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低温省煤器及热媒水暖风器设备采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2021年3月8日,随州公司与烟台龙源签署了《长源电力随州发电新建工程低温省煤器及热媒水暖风器设备采购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低温省煤器及热媒水暖风器设备采购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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