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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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49,660,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北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总装机容量为380.46万千瓦,其中火电359万千瓦,风电19.3万千瓦,生物质2.16万千瓦。公司装机容量占湖北全省发电装机容量8243.54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的4.62%,公司火电装机容量占湖北全省火电装机容量3250.43万千瓦的11.04%。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完成发电量145.50亿千瓦时,占湖北全省全年发电量3036.7亿千瓦时的4.79%,同比减少43.1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2.86%;全年完成售热量931万吉焦,同比减少48万吉焦,同比降低4.9%。报告期内,新能源发电量占公司发电量比例约2%,新能源补贴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水风电所属中华山二期项目(装机4.95万千瓦)25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公司在运风电装机达到19.3万千瓦。
2021年,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代、上年低基数等因素,以及疫情和外部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预计2021年湖北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高后低,增速约9%,极端气候情况下可能出现一定电力缺口。同时,在“2030前碳达峰、2060前碳中和”的目标要求下,地方风电和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将继续提高,对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的需求增加。公司将积极参与湖北省新能源竞争性配置,大力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水电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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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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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6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0长源01”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结果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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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湖北省受疫情影响,全社会用电下降,用电量出现负增长。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144.1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0.12亿千瓦时,降低4.37%。第一、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分别为22.88、1299.21、382.78、439.31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0.95%、-3.66%、-6.99%、1.80%。全年来水量总体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三峡电厂发电量1112.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9.06亿千瓦时,增长15.47%。剔除三峡发电量,全省发电量1923.7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5.24亿千瓦时,下降4.24%。其中,水电534.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1.18亿千瓦时,增长35.91%;火电1243.0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42.22亿千瓦时,下降16.31%;风电81.8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98亿千瓦时,增长10.81%;太阳能64.5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82亿千瓦时,增长13.77%。全年统调火电机组利用小时3851小时,同比降低942小时。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发电量145.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86%;其中火电发电量141.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3.77%;风电发电量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43%;售热量931万吉焦,同比下降4.9%;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866小时,同比减少1228小时。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冲击、中美贸易战升级等重大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增速回落,煤炭市场价格大起大落,市场煤价震幅创下近年新高。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影响,煤炭市场需求低迷,市场煤价跌至近年来低位;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复苏势头强劲,煤炭消费增速加快,进入冬季后叠加寒冷天气影响,市场供需转入紧平衡状态,煤炭价格持续上涨至近年高位。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年度入炉综合标煤单价702.5元/吨,同比下降39.24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215.51万元,同比减少164,395.23万元,其中电力销售收入510,328.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9.18%;热力销售收入45,130.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89%。发生营业成本503,766.05万元,同比减少113,891.64万元,其中电力成本452,216.6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89.77%;热力成本47,257.4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9.38%。实现营业利润49,380.09万元,同比减少32,240.3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9,779.43万元,同比减少33,698.43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5,421.8万元,同比减少21,877.02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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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经本集团评估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不影响本集团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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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2020年12月31日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对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碳排放权暂行规定》),要求重点排放企业2020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根据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碳排放权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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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集团下属部分子公司本期购入、使用及转让碳排放权均按照上述暂行规定处理,购入计入碳排放权资产,使用及转让计入营业外收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购入碳排放权均已使用,本期报表相关项目均未受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本年度对原国电集团、神华集团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了统一,本集团为更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接近,残值率与实际可回收情况更接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及历史固定资产报废等可回收净残余值情况,合理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
根据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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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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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户。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1户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随州公司系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公司持股比例55%,主要负责湖北随州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6月24日、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078、092)。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重要事项”等有关内容。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节“公司治理”等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572,215.51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03,766.05万元,税金及附加6,312.05万元,管理费用8,589.75万元,财务费用14,798.3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138.77万元,其他收益619.37万元,投资收益13,683.7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399.3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9,779.43万元,同比减少33,698.43万元;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35,551.01万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19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1,576.65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9,687.97万元,减去计提2020年度的盈余公积4,157.67万元和2019年利润分配17,732.55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9,374.42万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421.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以完成重组增发后总股本2,549,660,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共计分红金额为12,748.3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汉川南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决定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出资额为13,475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汉川市南河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项目静态总投资44,52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动态总投资44,90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汉川南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4)。
1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49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源电力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1,576.65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9,687.97万元,减去计提2020年度的盈余公积4,157.67万元和2019年利润分配17,732.55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9,374.42万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421.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以完成重组增发后总股本2,549,660,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共计分红金额为12,748.3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能够使财务报表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8.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5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财务概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576.65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9,687.97万元,减去计提2020年度的盈余公积4,157.67万元和2019年利润分配17,732.55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9,374.42万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421.8万元。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完成重组增发后总股本2,549,660,4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5元(含税),本次分配股利总金额为12,748.3万元,占公司2020年实现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5.99%。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相关说明
1.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4.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彪、汤湘希、王宗军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相关说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5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的法定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能够使财务报表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5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汉川南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3,475万元,在湖北省汉川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汉川新能源公司”),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汉川市南河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南河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汉川市南河乡境内,属于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光伏电站类型,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项目静态总投资44,52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动态总投资44,90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该项目已完成备案并纳入国家能源局及湖北省能源局公布的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录。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汉川南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1. 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13,475万元,汉川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13,475万元。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本次拟设立的汉川新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新能源发电的相关开发、研究、推广、运营、应用及相应的设备制造和建设。
(二)投资光伏发电项目情况
南河光伏项目位于汉川市南河乡境内,属于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光伏电站类型,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该项目已完成备案并纳入国家能源局及湖北省能源局公布的2020年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录。根据项目咨询单位的评估意见,项目静态总投资44,52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动态总投资44,90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优势
推进能源革命及绿色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建设,是我国新时代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 20%左右的需要。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优化电源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开始低碳供应新时代,是国家战略规划方向,是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加快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政策的客观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举措。
湖北省属于光伏Ⅲ资源区,汉川市全境均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资源利用条件较好,日照充足,稳定度较高,属湖北省一级可利用区,处于第二等级较稳定区,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南河光伏项目场址地势相对较低,整体平坦,交通条件便利,接网条件较好,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项目所在地汉川市投资环境较好,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已投产运营332万千瓦火电机组,已与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投资风险分析
1. 电价风险:根据政策要求,本项目需于2021年底前并网方可享受0.4161元/千瓦时的电价,项目工期较紧张,需加快工程建设。本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2020年拟建平价上网项目名录(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按照国家光伏项目的平价政策,属于优先发电权,电价执行当地的火电标杆,按要求需与电网公司签订20年购售电合同以保证电价。如未来不能按此实施,参与市场交易电价存在一定的下降可能,影响项目经济性。
2. 投资风险:近期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上涨,目前暂无下降态势,未来需加强投资造价控制。
3. 限电风险:本项目未考虑限电,未来湖北省限电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消纳情况变化将影响项目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南河光伏项目太阳能资源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已纳入2020年国家批复的平价项目名录,电量、电价和消纳基本有保障,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属于国家鼓励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在湖北省光伏发展零的突破,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投资组建“国能长源汉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汉川南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南河光伏项目太阳能资源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已纳入2020年国家批复的平价项目名录,电量、电价和消纳基本有保障,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属于国家鼓励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在湖北省光伏发展零的突破,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汉川南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5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审议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0)。
2.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等有关内容。
3.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05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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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黎;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34009@chnenergy.com.cn。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0年度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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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