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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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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商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永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5,420万元,增幅为60.86%,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2、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571万元,减幅为32.98%,主要原因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5,970万元,减幅为47.70%,主要原因系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减少所致。

  4、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141万元,增幅为47.95%;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5,784万元,增幅为62.0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5、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52万元,增幅为35.3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6、管理费用同比减少3,288万元,减幅为44.4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停工损失等费用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13万元,增幅为53.8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执行新租赁准则,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8、其他收益同比减少497万元,减幅为60.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9、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38万元,减幅为51.2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35万元,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系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7,694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产生的销售未到合同结算期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291万元,主要原因系理财产品投资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傅兵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协议约定:甲方将所持有的泸庆公司97.1%的股权及280万元债权以人民币390万元转让给乙方。产权转让总价款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傅兵已向重庆联交所支付江西泸庆硝化棉有限公司97.1%股权(110万元人民币)及公司享有的江西泸庆硝化棉有限公司债权(280万元人民币)共计390万元转让款,重庆联交所出具《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江西泸庆硝化棉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列示的公告1。

  2、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调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9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021年1月8日,公司收到国调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期间,国调基金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018%。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列示的公告2。

  3、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国调基金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告知函》。2021年1月14日,国调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010%。截止2021年1月14日,国调基金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80万股,占公司总股1.6028%。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列示的公告3-4。

  4、2021年1月27日,公司收到国调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2021年1月26日,国调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971%。截止2021年1月26日,国调基金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098万股,占公司总股1.9999%。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列示的公告5。

  5、2021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2021年3月16日,中兵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09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999%。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列示的公告6。

  6、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详细信息参见下表列示的公告7。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IPO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使用完毕,相关情况参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900,000股,发行价格为7.1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4,64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68,89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0,279,108.00元。

  截至2013年5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16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3月31日,第一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48,578.69万元,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 3,8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52.5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65.65%股权

  该项目已于2013年8月1日完成收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226.03万元。

  (2)襄阳五二五泵业有限公司特种工业泵制造建设项目渣浆泵石化泵工程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于2015年3月31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52.66万元。

  3、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1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10,025股,发行价格为11.57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8,949,989.25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含税)人民币9,00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用(含税)5,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4,949,989.25元。

  截至2017年12月2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013000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3月31日,第二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121.76万元,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36,4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3,928.47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防毒面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防毒面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随着国家政策收紧,相关排放标准提高,本着审慎投资、维护股东权益的原则,公司对项目的技术方案、市场需求、项目“三同时”等内容 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度分析,延长了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时间,通过对技术方案的进一步细化, 提升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保证了该项目生产技术的领先性,同时对项目总体布局和设备产线布局做了优化调整,解决了生产线存在的瓶颈环节,并根据市场未来的需求情况,增加相关建设内容。截止2021年3月31日,已完成1座新建建筑物的主体工程,3座新建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及规划手续报批;2条生产线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3条生产线的技术方案论证。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21.76 万元。

  (2)3万吨活性炭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尚未正式开始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项目资源地实施环境发生了一些不利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变化,一是因当地政府安全环保标准的提高,加之适合生产活性炭的原煤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受到影响;二是合资公司原有2万吨/年活性炭项目,因环保提标改造,延缓了项目实施决策。截止2021年3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已支付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维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24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11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没有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4月24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1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列报方面,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在现金流量表中,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按准则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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