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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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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伟、财务总监、分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咏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231,683,811.23元,比期初增加65.92%,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回笼、赎回理财产品及新增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150,855,287.66元,比期初减少30.97%,原因系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短期借款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98,000,000.00元,比期初增加100%,原因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4、预收款项2021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687,260.61元,比期初减少41.09%,原因系本期预收租金转收入所致。

  5、营业收入2021年1-3月发生额为918,286,858.3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80%,营业成本2021年1-3月发生额为458,934,640.4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84%,主要原因系本期房地产结转面积增加所致。

  6、税金及附加2021年1-3月发生额为121,487,808.9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32%,主要原因系本期土增税增加所致。

  7、销售费用2021年1-3月发生额为5,569,147.6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8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代理费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2021年1-3月发生额为90,005,594.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0.42%,主要原因系合作开发项目结转面积增加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1年1-3月发生额为-1,256,838.1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7.78%,主要原因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1-3月发生额为9,011,109.3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7.18%,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冲回所致。

  11、营业外收入2021年1-3月发生额为473,129.3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0.61%,主要原因系本期罚没收入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2021年1-3月发生额为23,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77%,主要原因系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13、所得税费用2021年1-3月发生额为81,312,049.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07%,主要原因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宏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按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主要情况如下: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6                          证券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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