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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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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伟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伟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上升,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创历史新高,主要是报告期内下游客户需求强劲,产品订单同比大幅增加,公司服务的国内外中高端客户增加,智能化、物联网产品不断推出;虽然美元兑人民币大幅贬值,但公司的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持续实施精益生产、降本增效等管理措施,成本管理改善成效明显,使得公司毛利额同比大幅增加。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47%,主要是本期末尚未到期的短期人民币结构理财本金减少。

  (2)衍生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末尚未到期的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外汇衍生品合同减少。

  (3)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约606.76万元,主要是本期末应收票据结算增加。

  (4)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50%,主要是本期预付供应商货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94%,主要是本期收回一年内到期的梧州恒声业务处置款。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132%,主要是本期支付红土岳川股权投资基金款。

  (7)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71%,主要是本期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工程完工转固。

  (8)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约2,253.50万元,主要是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03%,主要是本期预付生产设备款。

  (10)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9%,主要是本期末尚未到期的短期银行借款增加。

  (11)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6%,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计提的年终奖。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62%,主要是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借款减少。

  (13)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1%,主要是本期末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14)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74%,主要是本期末尚未到期的长期银行借款增加。

  (15)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约1,288.06万元,主要是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

  (16)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35%,主要是本期末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

  (17)库存股较期初增加70%,主要是本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

  (18)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32%,主要是本期末未到期的现金流量套期-远期外汇合同的有效套期部分的公允价值下降。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9%,主要是本期音响电声类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73%,主要是本期音响电声类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3)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51%,主要是本期房产税和附加税同比增加。

  (4)销售费用同比减少30%,主要是本期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约702.23万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

  (5)研发费用同比增加39%,主要是公司为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大研发团队建设,使得研发员工成本同比增加。

  (6)财务费用同比减少87%,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减少,以及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7)其他收益同比减少40%,主要是本期转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约46.37万元,主要是本期转回2020年末确认的人民币理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上年同期无。

  (9)净敞口套期收益同比增加423%,主要是本期到期交割的现金流量套期-远期外汇合同的有效套期部分产生的收益同比增加。

  (10)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429%,主要是本期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上年同期无。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71%,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

  (1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880%,主要是本期收到供应商赔偿款确认收益,上年同期无。

  (13)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9%,主要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减少。

  (14)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22%,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80%,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同比增加。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2%,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生产员工工资同比增加。

  (3)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46%,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同比增加。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2%,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同比增加。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约9,085%,主要是本期收到以前年度代政府支付的征地相关款项。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8%,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生产设备款同比增加。

  (7)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1,020.00万元,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短期人民币结构理财本金在本项目列示,上年同期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短期人民币结构理财本金在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列示,上年同期在本项目列示。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44%,主要是本期借入的银行借款同比增加。

  (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股份回购款,本期无。

  (1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2%,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同比增加。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1%,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同比减少。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49%,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股份回购款同比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0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国光电器A股普通股股票,持有人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为回购标的股票的购买均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仍在进行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第一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9年11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91元/股。

  2020年9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9,903,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最高成交价为10.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2元/股,回购总金额为99,996,096.19(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2.第二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5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50,0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68%,最高成交价为9.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5元/股,成交金额69,991,44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上述两次回购股份事项,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753,97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79%,累计成交金额169,987,541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募投项目“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受 2020年度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上述项目有所延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经营状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为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对项目进度进行优化调整,将“智能音响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 2021年12月31日,将“音响产品扩大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伟成

  二〇二一年四月廿三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1-3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该准则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廿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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