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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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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晓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卓义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188万元,较年初下降76.88%,主要系本期材料到货验收入库,核销相应预付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2,579万元,较年初下降34.98%,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的余额为290万元,较年初下降76.92%,主要系年末业务量相对其他期间大,本期支付上年12月税费,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

  4、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24万元,较年初增长174.22%,主要系子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68%,主要系本期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6.67%,原因同上;

  3、年初至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22.40%,原因同上;

  4、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3.28%,主要系本期国内新冠疫情影响逐渐消退,相关业务经费、销售服务费同比增长;

  5、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下降96.25%,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下降;

  6、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39万元,主要系本期到期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受汇率波动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下降79.01%,主要系本期未到期远期结售汇业务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

  8、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3.56%,主要系本期国内新冠疫情影响逐渐消退,应收账款回款额同比增加;

  9、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4600.19%,主要系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9.34%、69.54%、42.65%,主要系本期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经营已基本恢复正常,同期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284万元,主要系本期回款同比增加,采购货款同比下降所致;

  2、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708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购买设备款同比增加所致;

  3、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205万元;主要是系本期借入短期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刊登于2021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注2: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川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1-2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9:30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603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股份199,022,3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7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9,019,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7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5,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2,5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丁晓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郭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表决,同意199,020,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4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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