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337,940,0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969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337,398,3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931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541,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84%。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5,338,0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78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5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5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1审议公司为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8.02审议公司为大连锌达寰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0%;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40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328%;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5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14,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4%;反对5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18%;反对5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于恩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498,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6,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3%;
表决结果:通过。
11.02选举张正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3选举王峥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4选举姜洪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5选举王永刚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1.06选举李文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刘燕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2.02选举范宝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2.03选举杨文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3.01选举史衍良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3.02选举白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13.03选举孙博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37,508,3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6,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胡政生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9 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推举,董事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于恩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选举于恩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王峥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选举王峥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业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范宝学先生、刘燕女士、李文弟先生,其中范宝学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杨文田先生、范宝学先生、于恩沅先生,其中杨文田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刘燕女士、范宝学先生、王峥强先生,其中刘燕女士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为:于恩沅先生、张正东先生、杨文田先生,其中于恩沅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郭天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刘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姜洪波先生、王永刚先生、奚英洲先生、王晓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俊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聘任刘采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刘采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相关人员简历:
郭天立: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天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姜洪波: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冶炼厂副厂长、第三冶炼厂厂长、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姜洪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永刚: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料一处处长、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燃化部部长、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营销部主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永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奚英洲: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葫芦岛锌厂三分厂技术员、基建处冶金工程师、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厂厂长、综合利用厂厂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奚英洲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晓红,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精锌冶炼厂检修车间主任、精锌冶炼厂副厂长、铅锌冶炼厂副厂长、精锌冶炼厂厂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晓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俊廷:男,汉族,1965年1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葫芦岛锌厂财务科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俊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建平:男,汉族,1966年4月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锌业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主任,现任锌业股份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
刘建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采奕,女,汉族,1977年12月生,大专学历,历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史衍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史衍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夏凤申先生、张显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一致,与公司监事史衍良先生、白杰女士、孙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职工监事简历:
夏凤申,男,1968 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煤气供应厂厂长、精锌冶炼厂厂长、铅锌冶炼厂党委书记,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工监事。
夏凤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显东,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大学学历,历任冶金研究所团支部书记,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工会主席、水汽厂党总支书记、机电动力厂党支部书记、职工监事,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动力厂党支部书记、职工监事。
张显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