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下午15:30。
(五)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54人,代表股份2,673,095,0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53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2,449,495,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99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327人,代表股份223,599,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3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346人,代表股份235,768,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5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00《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72,569,872股,反对411,880股,弃权113,3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0《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672,594,372股,反对390,480股,弃权110,2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0《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72,583,272股,反对401,480股,弃权110,3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00《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672,721,223股,反对348,229股,弃权25,6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5,395,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4%,反对348,2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5.00《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672,268,801股,反对678,351股,弃权147,9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4,94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6%,反对678,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7%,弃权1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672,477,723股,反对592,629股,弃权24,7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5,151,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592,6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4%,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00《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2,672,873,463股,反对192,689股,弃权28,9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5,547,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192,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8.00《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主席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2,672,866,163股,反对192,489股,弃权28,900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胡运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靳明明、张瑞新。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