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仲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2亿元。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丰股份”)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6,552,927股,发行价格1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7,777,738.32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8,851,552.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26,185.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1.8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80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32,114.26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募集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禾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禾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禾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五莲禾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该公司变更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等信息,近日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禾力”)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333号金坛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幢八楼
4、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桑镝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金卫东)
5、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3日
6、合伙期限:2001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等信息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未改变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常州禾力持有本公司5.24%股权,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卫东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49,549,498股,占总股本的16.22%;通过控制常州禾力间接控制本公司5.24%的表决权;并通过《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联合丁云峰(持股8.89%)、王凤久(持股5.20%)、邵彩梅(持股5.40%)、王仲涛(持股5.06%)四名股东控制本公司24.55%的表决权。金卫东合计控制公司46.01%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禾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邱嘉辉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标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股权结构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禾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丰农牧”)拟认缴出资10,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大连元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元首”)拟认缴出资5,9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九股河”)拟认缴出资1,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尚未成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助推公司蛋禽业务发展,同时加快食品战略落地,公司全资子公司禾丰农牧拟与大连元首、鞍山九股河共同投资设立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禾丰农牧拟认缴出资10,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大连元首拟认缴出资5,9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鞍山九股河拟认缴出资1,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标的公司主要进行蛋粉、蛋液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蛋品深加工未来市场潜力巨大,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食品战略规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标的公司共同出资方之一鞍山九股河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出资各方均以货币形式分批、同比例缴纳资本金,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投资各方情况介绍
投资方一:辽宁禾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学强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辉山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辉山大街151号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销售及技术开发;农作物种植、收购、销售;有机肥生产及销售;饲料、饲料原料、添加剂生产及销售;粮食收购、农副产品购销、销售;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方二:大连元首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福江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铁西街道南王社区
经营范围:鲜蛋、农产品收购、仓储、销售;建材、机械设备销售;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方三: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杜刚
注册资本:4,32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肉鸡、肉鸭屠宰加工、销售、饲养;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加工、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羽毛粉、血粉粉碎加工、销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关系介绍
鞍山九股河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股比例为41.553%。公司董事兼总裁邱嘉辉先生、监事任秉鑫先生担任鞍山九股河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鞍山九股河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关联方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禾丰蛋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安县农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鲜蛋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方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
上述相关信息均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各方履行完法律程序后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禾丰农牧将与相关方签署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出资将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公司现有产业布局及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由于标的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目前尚无法预测该项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嘉辉已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尚未成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