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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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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3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5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52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本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2.14条的规定,经审查,本所于2021年4月15日正式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2.16条的规定,本所将在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你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你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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