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质量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质量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子城”)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为公司联合全资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电子城”)为南京电子城提供工程质量担保,出具担保函。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事项外,公司未为南京电子城提供过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电子城拟办理南京国际数码港项目销售许可证,根据项目属地政策要求第三方提供工程质量担保函,用于担保整个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为此,公司拟联合全资子公司昆明电子城为南京电子城提供工程质量担保,出具担保函。

  南京国际数码港项目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华跃路,东至规划言和路 ,南至红山南路,西至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用地、红山路,北至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用地。总占地面积8.53万㎡,规划总建筑面积39.27万㎡,地上总建筑面积24.86万㎡,综合容积率2.92。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工程质量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南京电子城南京国际数码港项目出具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28号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红月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南京电子城出具担保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联合昆明电子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电子城提供工程质量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工程质量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对外担保法律法规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电子城提供工程质量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为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除本次担保外)为137,084.4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62,101.60万元 ,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5%和38.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1-01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3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1年4月15公司披露的“临2021-013号”、“临2021-014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1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508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秘办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21-01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提供工程质量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电子城”)因开发南京国际数码港项目,拟办理销售许可证,根据项目属地政策要求第三方提供工程质量担保函,用于担保整个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公司拟联合全资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电子城”)为南京电子城提供工程质量担保,出具担保函。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除本次担保外)为137,084.4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62,101.60万元 ,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5%和38.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联合昆明电子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电子城提供工程质量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工程质量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电子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工程质量担保的公告》(临2021-014)。

  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21年4月30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提供工程质量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21-015)。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