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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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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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回购及解除质押的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8年2月3日、7月4日、7月7日、9月15日、2019年2月12日、3月30日、7月3日、7月17日、7月31日、9月28日、2020年1月16日、6月19日、12月16日、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说明
魏勇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