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资金占用情形,具体情况以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9-058、2019-071、2019-083、2019-094、2019-108、2019-117、2019-133、2019-140、2020-005、2020-024、2020-031、2020-038、2020-060、2020-069、2020-082、2020-099、2020-114、2020-123、2021-006、2021-013、2021-020)。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资金占用事项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7 条规定,公司就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目前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占用公司资金39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资金占用余额为736.55万元。
二、解决措施进展情况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前期已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了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占用资金736.55万元以及自2018年11月30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603213.93元,合计7968713.9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2月14日,利息实际应从2018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3月9日取得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藏01民初30号),公司诉天易隆兴合同纠纷已立案。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