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及质押回购延期购回的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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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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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希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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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李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希先生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2021年9月8日,李希先生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8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2.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51%;2021年10月8日,李希先生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57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77%;以上还款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3)李希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2、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质押(冻结)资料。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