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持有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2,674.67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8,770.7139万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1.28%;陈波先生累计质押股数(含本次)为1,793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7.04%。
●截至目前,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6,725.147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5.94%。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关于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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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质押部分股份事项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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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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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投资收益和股东自筹资金等。若公司股价波动导致触及预警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部分股份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部分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