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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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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1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19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云峰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5人,代表股份72,402,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92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2名,代表公司股份72,295,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4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1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0名,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公司与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1.表决情况:

  ■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任刚、杨新晶、邢立攀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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